轉貼、使用網路圖文,小心侵犯著作權

拉妃爾為一國小老師,近日因課程要教導小朋友認識台灣常見水鳥,認為課本上所列的圖片不夠清晰,無法引起學生興趣,故十分認真的在網路上搜尋相關圖片,並製作精美可愛的小冊子發給學生,學生們均愛不釋手,且拿著小冊子四處向其他班同學炫耀。然而,該小冊子上的某張水鳥照片,就這麼剛好是隔壁班同學爸爸拉索投稿得獎的照片,拉索十分不滿自己在關渡公園蹲了一整天千辛萬苦拍到的照片就這樣被擅用了,隨即對拉妃爾提告。拉妃爾不懂,只是用張照片不行嗎?

碩博士論文可以拒絕網路公開嗎?

日前發生一些公眾人物的學位論文,遭質疑涉嫌抄襲的新聞,甚至還有大學經過調查後,撤銷其學位的案例,讓許多人下定決定,自己拿到學位之後,論文絕對不要網路公開,以免以後發生什麼事,被別人拿放大鏡來檢視,這樣在法律上是可以的嗎?

著作創作完成後,還要登記才受保護嗎?

大家都知道商標和專利權是要透過註冊登記才受到保護的,甚至還有所謂商標代理人、專利師的出現,協助權利人跑完這個行政流程。像著作權的話,需不需要經過類似上述登記的過程,才受到著作權法的保護呢?

台灣有沒有保護外國人的著作?

最近OTT類的線上串流影音平台在台灣很紅,但也有不少不肖網友,竟然是以非法管道取得影片,自己架設網站,供國內民眾瀏覽,收取會員費或賺取廣告佣金,就有些平台在外國權利人的提告下,遭刑事局查獲,繼而整個平台遭下架的情形,許多人質疑,這明明就是外國著作,台灣的法律怎麼會加以保護?

戲劇人物角色有著作權嗎?

熟悉好萊塢英雄影集的人都知道,要以這些超級英雄為主角拍攝電影、影集,都要經過著作財產權人的同意,否則美國影視巨頭常常會跨海提到,追訴侵害他們著作權行為的人。近日在台灣,有人演出了傳統布袋戲知名角色「史豔文」,也被認為侵害他人對於角色的著作權,一狀告到了地檢署。

談李眉蓁論文抄襲風波的著作權爭議問題

近年來,候選人學位意外成為選戰攻防焦點,過往的學位論文會被選民或政治評論員拿放大鏡檢視。新聞報導,有人拿李眉蓁碩士論文和其他文獻對照,發現有近五頁和先前童振源教授在期刊發表論文相同,而且沒有引註來源,比對者認為李眉蓁的行為除侵害童教授著作權外,也構成學位授予法第17條應撤銷學位的事由,引發學術倫理與著作權二方面的爭議。

著作權法和解就可以免刑責嗎?

網路紅人谷阿莫的著作權糾紛,近日在谷阿莫發表聲明,與最後幾家片商達成和解後,似乎告一段落,谷阿莫並在臉書上刊登聲明,表示以後會注意著作權法的規定,不引用告訴人具有著作權的影片,姑且不論聲明的內容,仍有吟味的空間,但這是否就表示如果和解的話,著作權法刑事方面就沒有責任了呢?

網紅頻道作品遭控涉及抄襲的著作權法議題

在Youtube上開設頻道而擁有數十萬粉絲訂閱的知名設計團隊「Lo-Fi House」,近日遭人踢爆,一些作品竟似是抄襲外國網站Pinterest的圖而來,有熱心網友整理了該團隊的作品,並與Pinterest網站進行對照,質疑那些作品可能有抄襲問題,事發後為求止血,「Lo-Fi House」也火速下架遭質疑的一些影片,也表示後續會向著作權人洽談授權,避免爭議,然消息經媒體經報導後,可說重創商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