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網路看盜版電影、電視劇,會構成著作權侵害嗎?

網路上有許多影音網站,提供盜版電影、電視劇供人免費觀看,藉此賺取廣告利益,例如去年遭警方破獲的楓林網就是其中之一。經營這些網站的人上傳盜版影片供人觀賞,會侵害影片著作權人的重製權和公開傳輸權。不過,這裡有個問題?在這些網站觀看盜版影片的「觀眾朋友們」,是否也會構成著作權侵害呢?

疫情下的線上電影,未經授權上傳可能違法

近日有日本警方報導,說於疫情期間,有人製作電影解說影片,上傳到網路上,且號稱幾分鐘就能看完整部電影,網友稱之為「速食電影(fast cinema)」,這種短片在網路上據傳是在去年春天開始流行,正巧就是Covid-19疫情開始蔓延的時候,片商於疫情期間,已經受到嚴重的經濟損害,網路上又流傳這種影片,更加打擊觀眾付費進電影院或是看串流的動機,才會提起刑事告訴,讓日本警方近日逮捕了多名涉嫌違法上傳影片的男女。台灣有報導更將之稱為「日版谷阿莫」。

側錄院線片上傳,構成什麼著作權法刑責?

最近大家都知道日本動畫電影《鬼滅之刃》劇場版很紅,據說在日本當地已經刷新宮崎駿、新海誠兩大導演票房最速百億的紀錄,上週登陸台灣後,隨即也引起一陣「鬼滅熱潮」,但新聞報導,有大學生竟然於電影院中拿出手機來錄影,隨即遭電影院查獲並送到警察局,片商警告,如果還有這種行為,恐怕會使台灣無法得到日本熱門動畫電影的代理權,只是這樣的行為,究竟有何法律上的責任?

頂替他人犯罪?小心自己也涉刑責!

日前新聞報導雲林縣七十九歲老翁用竹棍打死兒子,事發後,有網友質疑陳父年高八旬,且身體孱弱又中風,怎麼可能將比他年輕的兒子活活打死?網路傳聞指老人家可能有頂替之嫌。雲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駁斥並無頂替之事。事發後案小組在現場進行指紋和DNA等跡證進行比對,同時相關的親友與可能與案有關的人員進行調查,都有不在場證明,所以該案並無頂替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