叭三小!是要告什麼?!法院認證無罪!

新聞報導日前在新竹有外送員於路口與計程車發生行車糾紛,運將大哥叭了外送員一聲,外送員回了一句:「叭三小!」遭運將大哥檢附行車紀錄器提告,地檢署依公然侮辱罪嫌起訴,法院審理後,認為「三小」二字雖粗俗,但只是閩南語中意指「什麼」的意思,聽者雖感到不悅、不受尊重,但客觀上並不會影響人格評價,況且外送員並無藉此侮辱他人之意,因此認定外送員不構成公然侮辱罪。

內政部長要法官超譯犯罪組織的法律定義嗎?

香港藝人何韻詩參加929挺港大遊行遭潑漆,潑漆者迅即被逮捕,檢察官以被告行為構成暴力公然侮辱、違反集會遊行法、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聲請法院羈押被告。法院則認為,依據比例原則暨刑事司法權、公共利益維護、被告人身自由私益及防禦權受限制程度等,審酌被告涉犯屬最重本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之罪,依刑事訴訟法第114 條第1 款規定,不得駁回其具保聲請,所以未羈押被告而給予交保。

罵小三髒女人-法律可以處罰說實話的人嗎?

某女士在小三住處門前罵她髒女人等語而被告,檢察官認為被告在公眾得出入之告訴人住處門前,以「髒女人」、「你這個公務員是這麼骯髒」、「你這種髒女人」、「你敗壞社會善良風氣」等不雅言論辱罵告訴人,涉犯刑法第309 條第1 項之公然侮辱罪嫌,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