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採購】廠商遭刊登採購公報屬於證交法的重大訊息

公司遭依政府採購法刊登採購公報,於期間內無法參與採購案件,也無法成為分包廠商,對於公司營運影響頗大,大同公司通報主管機關,於法有據,然刊登採購公報不代表行政處分就一定合法,刊登的處分後續遭行政法院撤銷者所在多有,並不罕見,倘若廠商採取有力的訴訟策略,未始不能在行政法院扳回一城,捍衛自己的正當權益。

【商事】台中銀董座遭裁定羈押:董事長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公司怎麼辦?

現任台中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台中銀」)董事長王貴鋒,遭新北地方檢察署指控,於民國(下同)103年起任職台中銀保險經紀公司董事長期間,藉由多筆外觀上看似合規的交易流程,掩飾本質上為關係人的交易,使自己與同夥從中獲取鉅額私利,供作私人租賃豪華轎車、飛機與豪宅等奢華享樂之費用,而使相關銀行、公開發行公司為非常規交易且蒙受鉅大不利益。

針對上開情事,新北地方法院近日裁定王貴鋒羈押禁見。同一時間,台中銀便在公開資訊觀測站發布重大消息,宣布已於113年02月07日的常務董事會推舉廖學縣常務董事代理行使董事長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