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美關稅協議要經過立法院同意嗎?
美國川普政府的對等關稅大限已至,川普總統透過擴大解釋「緊急狀態」、「國家安全」等不確定法律概念,繞過國會監督,將對世界各國或經濟實體課徵至少百分之十的「對等關稅」,以這種極限施壓的方式迫使貿易夥伴讓步。台灣雖與美國達成框架協議,然仍遭美國課徵高於日韓的百分之二十對等關稅,與越南、孟加拉、斯里蘭卡相同級距,而行政院與美國達成的關稅框架協議,就是最終定案了嗎?
美國川普政府的對等關稅大限已至,川普總統透過擴大解釋「緊急狀態」、「國家安全」等不確定法律概念,繞過國會監督,將對世界各國或經濟實體課徵至少百分之十的「對等關稅」,以這種極限施壓的方式迫使貿易夥伴讓步。台灣雖與美國達成框架協議,然仍遭美國課徵高於日韓的百分之二十對等關稅,與越南、孟加拉、斯里蘭卡相同級距,而行政院與美國達成的關稅框架協議,就是最終定案了嗎?
現行採購法第17條規定:「外國廠商參與各機關採購,應依我國締結之條約或協定之規定辦理。前項以外情形,外國廠商參與各機關採購之處理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外國法令限制或禁止我國廠商或產品服務參與採購者,主管機關得限制或禁止該國廠商或產品服務參與採購。機關辦理涉及國家安全之採購,有對我國或外國廠商資格訂定限制條件之必要者,其限制條件及審查相關作業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會商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定之。」,目前許多大型的標案,常見外國廠商投標的身影,也是因為前述採購法規定開放的緣故,由於目前執政黨宣示將於2030年實施「雙語政策」,將「英文」與「華語」同列為台灣的官方語言,投標文件是否除中文之外,還要加入英文,就成了個大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