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評人家長相醜可是會被請求精神賠償!
千萬不要隨便說人家長得醜,不然是會構成侵權行為而遭求償精神上損害賠償喔!總之,長相美醜實在見人見智,網路發言前,還是控制好自己情緒,不論過往有何愛恨情仇,就讓它一切隨風而逝吧!不然,又要法院見了!
千萬不要隨便說人家長得醜,不然是會構成侵權行為而遭求償精神上損害賠償喔!總之,長相美醜實在見人見智,網路發言前,還是控制好自己情緒,不論過往有何愛恨情仇,就讓它一切隨風而逝吧!不然,又要法院見了!
新聞報導指出,法官蔡嘉裕不滿壹傳媒指他是離譜法官,並在網站報導「入贅老父遭兒女逼產差點吃誣告官司」,壹週刊雜誌報導指稱「恐嚇推人判無罪」,並指第一審判決離譜、罕見、最扯,指承審的台中地院法官蔡嘉裕是「離譜法官」,乃向週刊及相關編輯人等提告求償。
大家都知道侵害他人名譽權,要負損害賠償責任,如果涉及故意,還有刑責,理論上,這些都應該限於「公然」的情形,如果是私下罵人,罵得在難聽,既然不是「公然」,原則上無所謂損害名譽的可能。
最近有一則新聞,是關於離職員工爆料便當店使用隔夜食材,而被老闆提告的法院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