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購】公司營業項目與採購法資格標之法律問題

許多標案的招標機關於投標廠商資格中,均會限制廠商的公司登記營業項目必須要有特定項目,譬如說辦理國防採購的,會要求有槍砲彈藥等軍火類,如果公司登記缺乏對應營業項目者,就可能被認為是不符資格。然在公司登記營業項目中,有所謂的「概括項目」,也就是營業項目代碼「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的登記,如果投標廠商雖無機關要求的特定項目,然有登記「ZZ99999」概括項目,能夠通過資格審查嗎?

【採購】政府採購最新函釋-有關廠商資格及履約管控

政府採購案件,有時會因得標廠商資本額與標案規模存有相當落差,引發外界對其履約能力及品質疑慮。例如之前台東「2026跨年晚會」,歌手張惠妹跨年夜在台東嗨唱,但本件勞務採購標案高達新臺幣3,500萬元,卻由資本額僅20萬元之公司得標,不免遭人質疑廠商的履約能力跟機關評選標準。近期,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發布了相關函釋(工程企字第1150100016號函),說明機關辦理採購時,應依採購個案特性妥適訂定投標廠商資格、採購品質、履約風險控管,以確保履約順利。

【採購】台東跨年晚會採購案之簡評

台東跨年晚會,由阿妹與眾藝人領銜表演,成功演出除了吸引觀光人潮湧入台東,更獲得跨年晚會的成功好評。不過有人質疑新台幣(下同)3,500萬元的巨額勞務採購標案,由資本額僅20萬元的公司得標,廠商履約能力與評選標準沒有問題嗎?

【政府採購】營造業可以承攬超過公司資本額的工程嗎?

為確保得標廠商具備足夠的財務能力承擔工程,營造業法中,設有對於營造業承攬工程承攬總額的規定:營造業法第23條:「營造業承攬工程,應依其承攬造價限額及工程規模範圍辦理;其一定期間承攬總額,不得超過淨值二十倍。前項承攬造價限額之計算方式、工程規模範圍及一定期間之認定等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以資本額6.13億的福清營造為例,就是不能承攬超過122.6億的工程。實務上,如果發生營造業與機關違反本條約定,仍然簽訂契約時,對於該契約是否違反強制規定而無效,實務上曾有民事判決認為,就算違反營造業法第23條規範,因為本條規定是「取締規定」而非「強制規定」,因此契約仍有可能被法院認定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