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護不得無故拍攝及外傳被照顧者生活影片

不論是外籍或本國籍看護,在對待被照顧者時,要將心比心,如果被照顧者沒有同意被拍攝影片,請千萬不要未經同意拍攝;其次,若被照顧者自身生活相關狀態,並沒有同意被公開,也請尊重切勿公開。若未經同意,因為好奇或惡整或其他無正當理由之目的,無故拍攝被照顧者隱私生活影片進而將其公開,有可能構成違反個資法及刑法散布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罪,而且從這個案例看來,判刑六個月還蠻重的,提醒全國看護人員留意喔!

台灣有沒有保護外國人的著作?

最近OTT類的線上串流影音平台在台灣很紅,但也有不少不肖網友,竟然是以非法管道取得影片,自己架設網站,供國內民眾瀏覽,收取會員費或賺取廣告佣金,就有些平台在外國權利人的提告下,遭刑事局查獲,繼而整個平台遭下架的情形,許多人質疑,這明明就是外國著作,台灣的法律怎麼會加以保護?

著作權法三讀通過,修正線上影音平台/app、機上盒等相關規範

在今年年初本所有關OTT服務之文章《您一定用過的OTT服務》中才提到,對於線上影音串流平台(如NEFLIX、愛奇藝等)等OTT服務這種全新的影音收看模式,臺灣尚無法將非法OTT業者納入管制。然而就在今年4月16日,立法院即三讀通過修正著作權法第87條及第93條,針對非法OTT業者侵害著作權之行為準備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