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撞到超跑的車禍賠償責任有上限嗎?
一般人開車或騎車,看到超跑都會閃得遠遠的,擔心一旦雙方發生車禍,萬一對超跑有肇事責任時,可能修車賠償的費用會是天價。因此,就有人認為,可否立法限制超跑車禍的賠償責任呢?
一般人開車或騎車,看到超跑都會閃得遠遠的,擔心一旦雙方發生車禍,萬一對超跑有肇事責任時,可能修車賠償的費用會是天價。因此,就有人認為,可否立法限制超跑車禍的賠償責任呢?
《土地法》第34條之1規定:
「共有土地或建築改良物,其處分、變更及設定地上權、農育權、不動產役權或典權,應以共有人過半數及其應有部分合計過半數之同意行之。但其應有部分合計逾三分之二者,其人數不予計算。
共有人依前項規定為處分、變更或設定負擔時,應事先以書面通知他共有人;其不能以書面通知者,應公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