拋家棄子之老人可要求子女扶養嗎?

如果還想要遵循傳統的「養兒防老」觀念,作父母親的,就要注意自身在對待子女成長過程是否有扮演好父母的角色。假若連最基本的父母本份都作不到,老的時候若孤苦無依,還可以請求子女扶養嗎?

扶養義務人不是一定會負擔扶養義務

媒體報導有名醫遭父親提出遺棄罪告訴,地檢署偵辦後,認為名醫的父母尚有多筆房地、存款且另有子女照顧,故為不起訴處分。該名醫在刑事上雖不構成遺棄罪,那在民事上是否有違反扶養義務呢?

免除扶養義務的法院見解

台灣近年邁入高齡化社會,年長的長照問題,政府特別通過《長照法》,希望以國家的力量,讓民眾能夠老而無憂,然而由於財源的不足,大多數的心力仍是要由家屬負擔,像是自己聘請外傭二十四小時照顧長者,或是替長者支付長照機構的費用,然這些費用,往往並不便宜,以至於有些子女會主張要免除自己的扶養義務。最近有則法院裁定可以參考。

子女支付父母親看護費之法律性質?

新聞報導指出,事業有成的紀先生為家中排行老么,其近九十歲老母於七年前車禍跌倒,之後又中風,紀先生聘專業看護全日照顧,主張花費千萬元以上,後來紀先生發現母親有鉅額資產,認為費用應該她自己付,因此提出訴訟要求返還這些「代墊款」。

可以免除扶養義務嗎?

近日有網友私訊,表示他的父親在其幼小時沾染賭博惡習,敗光家產後隨即離家出走,對其母女不聞不問,在他母親身兼數職後,終於扶養他們成年。但是三十年過去,他的父親因貧病交加,想起還有女兒,返家要求他扶養,實在無法接受,可以拒絕給付扶養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