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詐騙68.332兩黃金,判決說要沒收683.32兩黃金該怎麼辦呢?

最近有新聞報導了一個有趣的案子,大概是這樣子的:約在民國112年間,有位被害人被詐團用假冒警察、檢察官的老招數給騙了,就拿了500萬元到銀樓購買「68.332」兩黃金交給詐團收水手,但是銀樓的收據誤寫成「683.32」兩黃金(逗點逗錯了),而後來參與承辦這個案件的司法人員都沒人注意到這件事,甚至連被告自己都沒注意到(因為被告沒有委任律師,如果找鄧律師應該就會發現這個離譜之事實),結果法院在民國114年底判決要沒收犯罪所得「黃金683.32兩」!

【刑事】破解「代為投資穩賺不賠」的詐騙案例

近年來,金融投資詐騙持續增加,根據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的統計,今年上半年的全台詐騙案件將近九萬件,相關財損金額高達近490億元,其中投資詐騙案件逾1.7萬件,損失金額達271億元。尤其是詐騙集團多利用青少年當車手,被抓到的也多是車手,結果主謀們跑光了,被害人最後都只能找青少年父母求償,對青少年父母及被害人雙方來說,都是種悲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