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餐廳讓顧客聽廣播看電視符合著作權法嗎?
當碰到大型矚目賽事像是中華隊比賽,有些店家就會用電視開直播給顧客看,一起為球員加油,這可能涉及公開播送行為,在轉播權越來越被各大媒體業者重視的情況下,觀眾要觀看球賽轉播,原則上都要購買他們的頻道授權才能看,豈能老闆一人購買,全店顧客享用?電視如此,廣播節目也是如此,若節目中有音樂的情況下,權利人也會質疑為何有店家的收音機音量如此之大,全店都聽到?難道是有取得公開播送權嗎?
當碰到大型矚目賽事像是中華隊比賽,有些店家就會用電視開直播給顧客看,一起為球員加油,這可能涉及公開播送行為,在轉播權越來越被各大媒體業者重視的情況下,觀眾要觀看球賽轉播,原則上都要購買他們的頻道授權才能看,豈能老闆一人購買,全店顧客享用?電視如此,廣播節目也是如此,若節目中有音樂的情況下,權利人也會質疑為何有店家的收音機音量如此之大,全店都聽到?難道是有取得公開播送權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