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遺囑一定要用手寫嗎?
一般人都瞭解遺囑大概意思,但可能不瞭解相關細節。事實上,遺囑一定要符合法律規定的方式,而且遺囑的「法定方式」細節真的很多,一不小心搞錯,遺囑可能就變成無效,例如:該手寫的用打字,該簽名的用蓋印章,該有三位證人卻只有二位證人等等,均可能導致繼承人爭訟。那麼,關於遺囑,大家最想瞭解的問題應該是:「遺囑一定要用手寫嗎?」
一般人都瞭解遺囑大概意思,但可能不瞭解相關細節。事實上,遺囑一定要符合法律規定的方式,而且遺囑的「法定方式」細節真的很多,一不小心搞錯,遺囑可能就變成無效,例如:該手寫的用打字,該簽名的用蓋印章,該有三位證人卻只有二位證人等等,均可能導致繼承人爭訟。那麼,關於遺囑,大家最想瞭解的問題應該是:「遺囑一定要用手寫嗎?」
民法第1194條規定:「代筆遺囑,由遺囑人指定三人以上之見證人,由遺囑人口述遺囑意旨,使見證人中之一人筆記、宣讀、講解,經遺囑人認可後,記明年、月、日及代筆人之姓名,由見證人全體及遺囑人同行簽名,遺囑人不能簽名者,應按指印代之。」
雖然日常生活中許多法律行為有瑕疵、真意不明、要件不符時,仍可以透過瑕疵治癒、事後確認等其他方式使原法律行為有效。然而在代筆遺囑上,其涉及的權益重大,因此要件規範也相當嚴謹,若有違誤,則會導致其無效。故提醒在辦理代筆遺囑時,除了要仔細確認各項要件有無符合,若有疑慮時,也建議委請具有專業及經驗之律師協助,方不會造成遺囑被認定為無效的處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