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法光碟條款,合憲!

近日司法院大法官會議作成釋字第804號解釋,認定著作權法光碟條款等處罰規定均合憲,讓不少智財法界人士頗為驚訝,即使本號解釋是許多智財法院的資深法官一起聲請的結果,大法官仍做成合憲性解釋,和之前同樣由諸多法官聲請的刑法累犯加重規定,宣告違憲的結果,可謂大相逕庭。

從「耳朵借我」看政府採購與著作權的爭議

知名廣播人馬世芳日前宣布將離開原民電台,據報導,離開的理由應是馬世芳與原民電台就下一年度廣播節目內容的著作內容之權利歸屬協商破裂所致。原民電台於下一年度開始,將會採用政府採購的方式來招標節目主持人,依照政府採購契約範本的內容,節目內容的著作權歸屬,恐怕無法y再如過去一樣。

重製他人維他露等商標攝影作品之著作權爭議問題

新聞報導指出,有一家懷舊雜貨店印製維他露、黑松沙士等圖樣做為商店廣告看板,卻被曾拍攝這些廣告商標圖片胡姓作者提告,認為違反著作權法。奇怪,黑松和吉利果之商標權人沒告他,為何是攝影的人告他呢?

Podcast(播客)說個故事也有刑事責任,侵害著作權了嗎?

正如同YouTuber節目的內容使用他人著作時,可能涉及著作權侵權。Podcast播客節目的製作者,也有同樣的問題。曾經有報導指出,播客主(即節目主持人)在節目中朗誦他人著作,卻未經過著作權人同意,遭質疑是否侵害語文著作的公開口述權。

側錄院線片上傳,構成什麼著作權法刑責?

最近大家都知道日本動畫電影《鬼滅之刃》劇場版很紅,據說在日本當地已經刷新宮崎駿、新海誠兩大導演票房最速百億的紀錄,上週登陸台灣後,隨即也引起一陣「鬼滅熱潮」,但新聞報導,有大學生竟然於電影院中拿出手機來錄影,隨即遭電影院查獲並送到警察局,片商警告,如果還有這種行為,恐怕會使台灣無法得到日本熱門動畫電影的代理權,只是這樣的行為,究竟有何法律上的責任?

轉貼、使用網路圖文,小心侵犯著作權

拉妃爾為一國小老師,近日因課程要教導小朋友認識台灣常見水鳥,認為課本上所列的圖片不夠清晰,無法引起學生興趣,故十分認真的在網路上搜尋相關圖片,並製作精美可愛的小冊子發給學生,學生們均愛不釋手,且拿著小冊子四處向其他班同學炫耀。然而,該小冊子上的某張水鳥照片,就這麼剛好是隔壁班同學爸爸拉索投稿得獎的照片,拉索十分不滿自己在關渡公園蹲了一整天千辛萬苦拍到的照片就這樣被擅用了,隨即對拉妃爾提告。拉妃爾不懂,只是用張照片不行嗎?

碩博士論文可以拒絕網路公開嗎?

日前發生一些公眾人物的學位論文,遭質疑涉嫌抄襲的新聞,甚至還有大學經過調查後,撤銷其學位的案例,讓許多人下定決定,自己拿到學位之後,論文絕對不要網路公開,以免以後發生什麼事,被別人拿放大鏡來檢視,這樣在法律上是可以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