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醫事人員拍攝患者隱私部位合法嗎?

近日有新聞報導,新北市的慈濟醫院分院護理師將患者麻醉後的隱私照片PO到網路上而遭警察送辦,醫院也隨即提出提告,經檢察官訊問後諭令10萬元交保,原本以為事情靜待司法調查處理後即告一段落,然有自稱醫師的網友在網路上發文,稱醫事人員拍攝患者照片實屬常見,若不以此自保,到時候發生醫療糾紛,該怎麼辦?然發文當下即遭到慈濟醫院否認,稱該文提及的相關做法均非事實,且手術室明令非醫療行為的拍照屬違法行為,到底誰說的是對的呢?

菸害防制法的最新修正:電子菸管制的前世今生

今年1月12日,立法院三讀通過修正菸害防制法,將電子菸等新興菸品納入菸害防制法的管制範圍,確定禁止電子菸,但在此之前菸害防制法有何立法缺失須修法改善呢?

時中和柯P對防疫戴脫口罩的裁罰觀點

最近有則與沒戴口罩被開罰的新聞報導,北投區有民眾遭員警盤查,指稱民眾和配偶二人在車上未戴口罩,原本要各罰最低罰鍰各三千元,然因民眾當然以手機蒐證,激怒員警,故改罰最高罰鍰額各一萬五千元。消息上了新聞後,驚動中央和地方指揮官陳時中與柯文哲,網友也有意見,北投分局隨即解釋,員警只是舉發,真正的處分會由市政府決定。令人好奇,警察真的有裁罰一萬五千元罰鍰嗎?

新生兒篩檢排除等待期之保險知識

今年六月,新修保險法第107條第1項:「以未滿十五歲之未成年人為被保險人訂立之人壽保險契約,除喪葬費用之給付外,其餘死亡給付之約定於被保險人滿十五歲時始生效力。」爾後,針對未成年人壽保險契約的效力,將適用前述新規定。

非醫療器材的口罩可不能當醫療用口罩來販賣

近日由於防疫需求,醫用口罩家家缺貨,許多消費者捧著大把鈔票也買不著,新聞傳出有業者竟將非屬合格醫療器材的他種口罩謊稱是醫療用口罩來販賣,欺負消費者不懂,主管機關表示,如此行為除了可能有行政法上之責任外,更可能有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