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遺囑寫錯遺產房屋的門牌號碼該怎麼辦呢?
超高齡社會到來,愈來愈多年紀大的人,或是單身未婚者會想要寫遺囑。甚至於獨居長者想要將財產留給自己的寵物,而不想要留給自己的小孩,都可以透過寫遺囑的方式來處理,否則就要依照民法關於繼承規定來繼承遺產。
超高齡社會到來,愈來愈多年紀大的人,或是單身未婚者會想要寫遺囑。甚至於獨居長者想要將財產留給自己的寵物,而不想要留給自己的小孩,都可以透過寫遺囑的方式來處理,否則就要依照民法關於繼承規定來繼承遺產。
有一新聞案件指出,某房姓老榮民,單身在台灣,並沒有繼承人,因為其長期受軍中同袍兒媳黃女士照顧,所以生前透過代筆遺囑方式,要把自己的存款贈與給黃女士。但是,因為代筆遺囑的格式不對,擔任房姓榮民遺產管理人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高雄市榮民服務處,主張遺囑無效,所以黃女士就打官司了。在這個案例的爭議點,就是在於遺囑是否有效?若遺囑無效,可否轉換成其他有效的贈與契約呢?
台灣在2025年正式進入超高齡社會,每五人中就有一位六十五歲以上的長者,因此預立遺囑的情況愈趨普遍。不過,關於遺囑製作,法律有一定要件,甚至於要求很嚴格,以致於若不符合法定要件的遺囑,在立遺囑人過世後,子孫可能會主張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