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事】新光人壽增資:以現金增資提升資本適足率?

新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光人壽」)2023年上半年度的資本適足率(Bank of International Settlement ratio,簡稱「RBC」)僅有184.38%,未達法定「資本適足」之等級[1]。為此,新光人壽屢遭我國保險業的主管機關,即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關切提醒[2]。

【刑事】鼻部微整型之醫療過失傷害糾紛案例

最高法院101年度台上字第2637號刑事判決意旨:刑法上之過失犯,以行為人對於結果之發生應注意而不注意為成立要件,判斷醫師就醫療行為有無過失,應以其不注意於可預知之事實,或於防止危險之義務有所懈怠,且以危害之發生與怠於注意,或懈怠防果行為間有因果之關聯為要件。如行為人行為時已盡其注意之義務,或結果之發生無預防之可能者,即無涉過失。」

公司重整及緊急處分之聲請所須考量之風險

公司重整之目的,在於清理債務、維持營運。公開發行股票或公司債之公司(下同)因財務困難,暫停營業或有停業之虞,而有重建更生之可能者,得由公司或利害關係人依公司法第282條以下規定向法院聲請重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