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事】如何區分「懲罰性違約金」與「損害賠償性違約金」?
現代生活中,人與人的往來需要簽立各種不同的契約,當契約無法順利履行時,便會衍生許多法律上的糾紛,立約者為求自保,會常見於契約中訂立有關違約金的約定,但應該怎麼約定、發生糾紛時又要如何主張,此皆與違約金的性質息息相關。

【刑事】妨害兵役罪的法律問題
近日知名藝人王大陸因涉及妨害兵役,遭司法機關調查的新聞,讓他的不少粉絲相當訝異,然妨害兵役罪其實在目前台灣社會並不是新鮮事,許多役齡男性都因為沒有配合主管機關的徵兵作業,遭承辦人以《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移送法辦,特別是近年行政院又修法延長役期,將原本四個月的役期延長到一年,讓許多貝塔世代的年輕男性很不能適應,認為Z世代、阿爾法世代的學長們都可以只當四個月的兵,為什麼自己要當一年兵,然無視政府徵兵的相關規定,可能會有前述的妨害兵役罪的問題的。

【勞動】台中新光三越百貨公司爆炸停業後的員工調動問題
台中新光三越百貨公司氣爆或爆炸釀成重大災害,百貨公司遭到台中市政府勒令停業,裡面許多櫃位或廠商受到相當大的影響,因為何時復業尚未可知。新聞報導有公司的櫃姐被迫調至鄰近百貨的品牌專櫃支援,有的員工則是被要求跨縣市支援,如不接受就要留職停薪。目前類似勞資相關問題,開始慢慢浮出來,政府若能提供相當及可能的協助,相信有助於勞資協商。有關被停業的廠商,該如何符合勞動基準法的規定來調動員工的工作,確實需要相當思量。像有的公司會有協調工作排班計畫,對於如何與員工溝通或取得雙方共識找到一個平衡點,是勞資雙方在這場風波之下應該盡量要努力的,畢竟大家都是苦主。

【不動產】不動產出賣人遭債權人聲請強制執行拍賣,買受人應如何救濟?
案例:甲與乙就某區段地號、建號之成屋約定買賣價金並簽立不動產買賣契約書,甲給付乙頭款後,乙拒絕過戶,故甲向法院聲請假處分,並訴請乙移轉登記所有權予甲,詎乙在訴訟程序上提出該成屋遭第三人聲請本票裁定強制執行拍賣,並主張自己陷於給付不能。甲應如何確保權益?

【政府採購】訴請確認最有利標決標處分違法,仍有權利保護必要
以最有利標為決標原則之標案,因為在決標之前,於採購程序上,須經審標、評選等程序,人的因素佔了一大部分,故常見未得標之廠商,以撤銷決標處分或確認決標處分違法,為訴之聲明,並以政府採購法第50條第1項第2款「投標文件內容不符合招標文件之規定」為主要理由,訴請行政法院救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