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事】被告於訴訟中脫產,原告該如何做
民事訴訟中,被告有時候會在判決出爐前脫產,導致原告就算勝訴也難以執行,如果是這樣的情形,有什麼方法可以把脫產的錢追回來嗎?民法第244條第1項規範:「債務人所為之無償行為,有害及債權者,債權人得聲請法院撤銷之。」,也就是說,如果能證明債務人的行為有損及債權,債權人有權利提起訴訟將其撤銷。

【交通】彎行未打方向燈之交通裁罰問題
有新聞報導,某李姓男子騎機車行經一處右轉引道時,因未打方向燈遭交通裁罰一千二百元,李男不服提起行政訴訟,強調自己只是「順著路走」,法官審理後認同其主張,認為「難道開北宜公路要一直打方向燈?」判決撤銷罰單。

【著作權】音樂集體管理團體的著作權告訴權之法律問題
有些公司或店家在使用他人音樂的時候,會突然收到某個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的警告函,主張該公司或店家使用音樂之前未經著作權人同意,必須要和他們協商或依照他們的要求,有些店家置之不理,之後就可能會接到保智大隊或是地檢署的通知書,原來是被這些團體提告刑事違反著作權。據統計,絕大多數的著作權侵權事件,權利人都是以刑事來替代民事,俗稱以刑逼民,最近有則智慧財產法院的判決就討論了一個類似案例

【行政】職場霸凌防治新制介紹
長久以來,職場霸凌往往被視為人際衝突或管理風格的模糊地帶,勞工在面對權勢壓迫時,常面臨舉證困難與求助無門的困境。政府在2026年7月1日正式實施的勞動法令修正,將重心落在《職業安全衛生法》(職安法)中全新增訂的「職場霸凌防治專章」。這項變革將職場霸凌從過去的道德勸說、企業自主管理,拉升至國家強制課予雇主的法定義務,並祭出歷年來最嚴厲的連續罰則,預計將對台灣的職場生態與勞資關係帶來衝擊。

【採購】陪標無罪的最新法院案例
採購實務上俗稱「詐術圍標罪」,目前主要適用在無投標意願的廠商配合其他廠商湊三家以上廠商的「陪標」行為,然此種有三家以上廠商投標才能開標的規定,在目前各先進國家的採購實務上早已不採,但司法實務上以本罪來處罰陪標行為者仍屢見不顯,然而未必只要被檢察官起訴,就會被認定有罪,最近有則全體被告都判無罪的案例,值得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