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著作權】離職員工盜用公司標案資料而違反著作權法的案例
2026-02-09
近日有新聞報導,某公司的離職員工涉嫌盜用老東家的政府標案資料,拿去給別家公司使用,遭老東家發現後,提告違反著作權法的案件,經士林地檢署偵查後,認為該員工顯有侵害著作權之嫌疑,已向士林地方法院提起公訴。

【個資法】補習班打電話招生也會被判刑嗎?
2026-02-06
新聞報導指出,某補習班班主任找工讀生撥打未成年徐姓學生家中電話,推銷補教課程,卻被質疑個資從何而來?當事人見對方不願提供真實來源,便對補習班班主任提出告訴。後來法院認定班主任觸犯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個人資料保護法,判處有期徒刑三月,緩刑兩年,並應於判決確定後,支付公庫三萬元。

【採購】臺灣菸酒公司收購釀酒葡萄之低標決標問題
2026-02-05
針對標價低於底價八折的問題,有一個很多年前的新聞案例可以參考。多年前,臺灣菸酒公司收購釀酒葡萄收購價偏低,有質疑決標標價比底標七折還低,進而謂採購的南投酒廠未要求投標者說明而決標,有違反政府採購法規定的疑義。

【個資法】公務員未依規定查詢他人個資一定構成犯罪嗎?
2026-02-04
若是違法使用別人個人資料(諸如電話、身份證字號、地址等等個資),例如:公布他人個資、肉搜這種行為,可能成立非法使用他人個人資料罪。但是,台灣目前《個人資料保護法》中對於違反規定使用他人個資的刑事責任,實務認定標準過寬,非常有問題,更因適用標準不一差異,認事用法公平性令人質疑。

【民事】2026年凶宅損害賠償實例解析
2026-02-03
所謂凶宅的定義,主要是基於內政部於97年所頒布的函釋(內授中辦字第0970048190號函),這個函釋說,凶宅是指賣方產權持有期間,於其建築改良物之專有部分(包括主建物及附屬建物,也就是自己家),曾發生凶殺或自殺而死亡(不包括自然死亡)之事實(即陳屍於專有部分),及在專有部分有求死行為致死(如從該專有部分跳樓);但不包括在專有部分遭砍殺而陳屍他處之行為(即未陳屍於專有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