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間會有強制性交的問題嗎?

丈夫長期對妻子暴力相向,妻子不堪忍受向法院聲請保護令獲准,但因幼子需人照顧,故仍留在家中與丈夫同住。丈夫在收到保護令後安分許多,但老想著中文俗諺所說的「床頭吵床尾和」,卻苦於朱迪絲拒絕同房且防備心濃厚,尋無機會。某日,丈夫將安眠藥偷偷加入妻子喝的飲料中,隨即假裝出門,妻子不疑有他,做完家事喝下飲料後迷迷糊糊昏睡過去,丈夫見到時機成熟,趁妻子無力反抗之際,違反其意願性交得逞。妻子醒來後發現衣衫不整,氣急敗壞地一狀告上法院。丈夫十分不解,明明還是夫妻,為何會被告呢?

終止婚外情的「分手費契約」是有效的嗎?

新聞報導指出,吳小姐和已婚的劉先生發生婚外情,吳女表示欲結束畸戀,卻遭劉先生要求支付分手費才同意結束戀情,因此吳小姐支付了「分手費」100萬元!後來,劉先生則要求吳小姐立下切結書,若願意復合的話,他將返還這筆錢。吳女之後向法院提出訴訟主張:「婚外情分手費違反公序良俗」。不過,法院認為該分手費契約是有效的!判決吳小姐敗訴確定。

子女支付父母親看護費之法律性質?

新聞報導指出,事業有成的紀先生為家中排行老么,其近九十歲老母於七年前車禍跌倒,之後又中風,紀先生聘專業看護全日照顧,主張花費千萬元以上,後來紀先生發現母親有鉅額資產,認為費用應該她自己付,因此提出訴訟要求返還這些「代墊款」。

營造商倒閉將工程款債權轉讓之問題

營造公司承攬建設公司之工程建案,營造公司將水電、消防等發包予下包廠商;若下包廠商已完成工作,尚未給付完工程款及保固期滿,向營造公司請求;然而,因為營造公司在施作過程破產,將剩餘工程款債權轉予第三人工程公司,由第三人工程公司接替其後續權利義務,及承擔其相關保固責任。下包廠商得否主張該債權轉讓為詐害債權,向法院訴請撤銷之?

離婚後,還可以告通姦嗎?

過往曾有新聞案例,男子在離婚之後幾個月,偶然在前妻的臉書發現,前妻和再婚後的丈夫居然已經有一個女兒了!推算可能懷孕的時間,應該是在自己與前妻婚姻關係仍存續的期間,因此一狀把兩人告到地檢署。

新式身分證由中央印製廠印製是何種招標類型?

新聞報導指出,有媒體質疑中央印製廠未經公開招標程序,取得印製政府數位身分識別證(New eID)標案。因此,內政部澄清表示,依據「政府採購法」規定,機關辦理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若屬專屬權利、獨家製造或供應、藝術品、秘密諮詢,無其他合適之替代標的者,得採限制性招標。所以說,內政部表示基於嚴謹、安全控管等因素採取「限制性招標 」,而由中央印製廠印製,是符合規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