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發生車禍,可以私底下查詢民眾個資嗎?
關於個人前述資料的取得或使用,不管是公務員或一般人民,都應符合個資法相關規定辦理。否則,都有違反個資反疑慮。尤其是, 過往人民不重視隱私及個資的習慣,經常發生違反個資法而不知道,導致構成相關民刑事責任,才開始緊張了。
關於個人前述資料的取得或使用,不管是公務員或一般人民,都應符合個資法相關規定辦理。否則,都有違反個資反疑慮。尤其是, 過往人民不重視隱私及個資的習慣,經常發生違反個資法而不知道,導致構成相關民刑事責任,才開始緊張了。
可以,但是若法院同意了,還要救濟嗎?
一般而言,刑事案件的被告,例如:車禍被害人提出過失傷害告訴,若被害人與被告雙方未能達成和解,通常在法院認定有罪判刑的情況下,多不會宣告緩刑,有的可能得易科罰金,但有的未獲緩刑就可能要入監服刑。但是,在某些情形,未能和解可能是雙方條件差距過大,以致於未能和解,假若被告讓法院相信是有誠意及悔悟之心,還是有獲得緩刑的機會。
發生死亡車禍,被害人家屬對於不法之加害者,通常會加請求損害賠償。其中,精神慰撫金是請求項目相當重要的一塊。依據民法第194條規定:「不法侵害他人致死者,被害人之父、母、子、女及配偶,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法律用語叫「非財產上之損害賠償請求權」,一般民間用語叫作精神賠償或精神慰撫金。
診間暴力行為時有耳聞,雖然刑法本來就有規定傷害罪、恐嚇罪,仍讓醫事人員感到心慌,醫療法近年來比照刑法的妨害公務罪,增訂了《妨害醫療業務罪》,就是為了處理這種暴力頻仍的現象。
查台北市政府訴願決定書查詢系統,近日有一則關於員工多次申請婚假的案件,十分值得討論。
台鐵太魯閣號慘案事發迄今,參考國家運輸安全委員會多次調查內容,吾人大略瞭解整起事件輪廓。吊貨卡車翻落鐵軌,涉嫌人李義祥於案發後在現場觀看火車出軌的畫面,放送國人眼前,令人無不憤慨,其一開始謊稱工程車自行滑落,差點獲得交保,還好花蓮地院重新裁定羈押,否則難保不會與相關涉案人等串證。接著,法院裁准羈押同案非法移工「阿好」,深信檢方之後會查明真相。
發生車禍後,受害人得就身體傷害或財物損害請求肇事者負損害賠償責任,但是必須就實際損害或可能的損害向加害人請求,若明明無此損害,卻以此向加害人請求賠償,可能會構成詐欺罪。
在蘇伊士運河擱淺的「長賜輪」(Ever Given),目前已浮起停留埃及大苦湖待檢,原預於4月1日抵達鹿特丹,恐已無法準時到達。長賜輪船東即日本愛媛縣的正榮汽船公司(Shoei Kisen)在今(2021)年4月1日宣布共同海損,承租長賜輪的長榮海運也在同天法人說明會上表示,海商法第69條有17款免責條款,運送人可免責。
日前台鐵太魯閣號的重大事故,迄今造成至少50條人命的不幸,讓總統蔡英文也罕見動怒,據報導指出,台鐵內部希望定調為是廠商的責任,而與自己機關內部人員無關,甚至在家屬對廠商究責之前,台鐵先大動作地請求法院假扣押涉案的李義祥、東新營造名下數億元的財產,塑造自己也是受害者的外觀,然台鐵承辦人員明知李義祥違法兼任工地主任,卻仍容許李義祥在現場施作一年多,進而讓李義祥在工地現場大行各種違法亂紀之事,除無設置護欄外,連找來的吊貨卡車副駕駛都還是逃逸外勞,台鐵除應依照府院高層先前宣示,應該洗心革面、徹底改變以往的制度與文化外,更應該坦然面對數百位被害人或家屬的求償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