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被繼承人死亡前二年內贈與配偶的財產要算入遺產稅嗎?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0條規定,配偶相互贈與之財產不計入贈與總額,亦即夫妻贈與不課徵贈與稅,常常夫妻會以此方式來節稅。不過,死亡前二年內贈與的財產,還是會被課徵「遺產稅」,這部份常引起爭議,因此,去年113年10間之憲法法庭以113年憲判字第11號作出判決。而針對憲法法庭前面的修法要求,財政部近日發布修法前的過渡期間作業原則,明定可就擬制遺產(即指被繼承人死亡前二年內將財產贈與配偶,應於被繼承人死亡時,視為其遺產的意思)、非擬制遺產,分開發稅單,避免非實際受益的繼承人須負擔擬制遺產所產生的遺產稅。

【著作權】罷免宣傳影片的合理使用

社會矚目的大罷免投票日前落幕,以罷免團體的全敗告終。然在投票之前,有新聞報導某罷團主張自己上傳在活動宣傳網頁上的影片,遭多家自媒體剪接使用,侵害渠等著作權,已告到地檢署,目前尚未有結果,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呢?

【政府採購】採購案評選委員可否擔任投標或得標廠商獨董?

國防部之「陸軍服裝供售站委商經營案」採購案,出現重大爭議,因為該標案的洪姓評選委員竟成為得標廠商的獨立董事,疑涉評選不公,機關已暫停採購簽約程序及撤銷原評選結果。

【不動產】都市土地、非都市土地要如何從謄本上分辨呢?

我國土地可分為「都市土地」、「非都市土地」及「國家公園土地」三大類別。其中,「都市土地」及「非都市土地」,從字面上看起來,容易讓人望文生義的用土地所在之行政位置是否為都市去區分,但這兩個詞彙,其實是法律用語,法律上有特定的區分方法,且各有各規定之使用分區(都市土地有11種使用分區、非都市土地有11種使用分區及19種使用地類別),並依該使用分區規定各別之使用規範。

【家事】子女隨時都可以向法院聲請免除對父母的扶養義務嗎?

超高齡社會來臨,年老父母親要求子女扶養的情形,會持續增加中。但是,依照民法規定,父母子女的扶養權利義務關係,若是存在特定家暴或虐待等情況,是可以免除掉另一方的扶養義務,例如:父親在子女二歲時就常常家暴後來還離家出走,過了四十年後,人老了回頭要求子女扶養,這時四十年沒有見面的子女,可以向法院聲請免除扶養義務。

【行政】汽機車所有人與酒駕者非同一人,可以吊扣車牌二年嗎?

汽機車所有人與酒駕者非同一人,可以裁處吊扣車牌二年嗎?先說結論,不行。如果酒駕車子不是酒駕者所有,不能扣牌!

【刑事】總統辦公室主任著迷彩服軍裝陪同參加漢光演習有罪嗎?

漢光演習期間,賴清德總統辦公室主任陳羿伶穿著迷彩服軍裝一事,有人主張有可能違反下述兩個條文而有罪:《陸海空軍刑法》第74條:「公然冒用軍人服飾、徽章或官銜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刑法》第159 條:「公然冒用公務員服飾、徽章或官銜者,處五百元以下罰金。」

選舉罷免前十天不得發布轉載民意調查的規定

下周六為諸多國會議員罷免案的投票日,中選會提醒民眾,依照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3條的規定,宣告罷免投票前十日為「民調閉鎖期」,任何人均不得以任何方式,發布、報導、散布、評論或引述民意調查或類似民意調查的資料。否則依照同法第110條第6項,對政黨等選舉當事人,可以處罰20萬元到200萬元,其他人則是10萬元到100萬元。

【著作權】名律師狀告網紅侵害AI生成圖卡的著作權的案例

知名律師李怡貞因自己的臉書圖卡遭網紅陳沂截圖使用,一狀告到地檢署,日前經檢察官起訴後,最近刑事法院一審宣判,認為陳沂有罪,並於附帶民事訴訟判決應賠償李怡貞。法院於審理過程中多次希望被告與告訴人和解,畢竟現行著作權法原則上屬於告訴乃論之罪,若告訴人於一審判決前撤回告訴,則法院須尊重告訴人之意思,做成不受理判決,然告訴人可能因被告堅持無罪答辯,不願意和解撤告,故法院最終還是做成了此一判決。

【著作權】輸入伴唱機空機的著作權法責任

著作權法在2018年時通過了第87條與第93條關於擬制侵害著作權的修法條文,俗稱「伴唱機條款」,將著作權法的刑事責任擴張到處罰「不罰的預備行為」的「幫助犯」。2007年增加第87條第1項第7款的「P2P條款」,P2P程式和這次的伴唱機,本身為廣大網友、使用者用來重製他人著作的工具,提供工具給有犯罪意圖的人,至多就是對於預備行為的幫助教唆,然而廣大的網友抓不勝抓,立法者認為乾脆從源頭打擊,才會修正增訂第87條第1項第7款與第8款的條文,並結合2004年增訂第87條第2項,將幫助犯擴張到陰謀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