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車要投保汽車強制責任險嗎?
有開車的人都知道,車子要投保汽車強制責任險,且每年都要繳保費給保險公司。但如果這台車子不是一般的機車、小客車,而是工程車的情況下,也要投保汽機車強制責任險嗎?
有開車的人都知道,車子要投保汽車強制責任險,且每年都要繳保費給保險公司。但如果這台車子不是一般的機車、小客車,而是工程車的情況下,也要投保汽機車強制責任險嗎?
近年來,陽昇法律事務所處理相當多政府採購爭議案件。無論是招標、審標或決標爭議,最多的當然是履約爭議及追繳不良廠商之押標金或保證金或停權等問題。政府採購事務,相當繁雜,不管是機關或廠商,稍有不慎,就容易發生爭議。
一般大家熟知的羈押是指被告有逃亡、湮滅證據、勾串共犯等情形時,為確保將來追訴或審判進行,將被告人身自由剝奪的強制處分。刑事訴訟法規定了另外一種羈押——預防性羈押。顧名思義,是為了「預防」被告再犯而進行羈押。
假設老媽媽贈與兒子一間房子,兒子雖有扶養老媽媽,卻很不孝。這種情況,媽媽不一定可以撤銷贈與要回房子。不過,若兒有故意侵害之行為依刑法有處罰之明文者,老媽媽就可以撤銷贈與要回房子。
一般人多知道,若有侵害他人生命、身體、健康等,得請求加害人「精神賠償」。(民法第194條:不法侵害他人致死者,被害人之父、母、子、女及配偶,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民法第195條規定,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但是,精神賠償請求數額標準如何計算呢?
關於網路平台業者對於第三人言論,未刪除之不作為而遭被害人提告侵權行為責任,實務有個案判斷的難處,但不表示平台業者是沒有責任的。
有一家夜市海鮮燒烤攤要應徵「工讀生」,廣告內容寫著:「薪資以顏值計算 」!這樣可以嗎?
台灣的車禍死亡事件,民事賠償的平均判決賠償金額不超過400萬元,扣除強制汽車責任險的200萬或220萬元給付,若還有過失相抵的情況,加害人所負擔的賠償金額可能比一輛國產車還要來得低。在法律的世界裡,人命真的關天嗎?
日前以邀請制瘋迷全球的應用軟體「Clubhouse」,在台灣也引起熱潮,由於要進入特定語音聊天室,需要既有成員提供「邀請碼」,而非任何人都能加入,這種限量的感覺,讓許多網友趨之若鶩,不少公務機關也在這套軟體上開設聊天室,傳遞政令訊息。雖然Clubhouse的聊天室訊息,在結束後就會消失,然並不代表裡面就是法律真空,不用受到任何法律的拘束,試問如果有人在聊天室中播放版權音樂,會有著作權法的責任嗎?
新修正律師法,經總統民國109年1月15日公布實施後,律師執行業務,即將進入新紀元。其中,關於「律師事務所」(也可稱「法律事務所」)型態,有了明確的定義及區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