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騷擾應該賠償多少錢呢?

對人家性騷擾,可能會有什麼責任?基本上,民事、刑事、行政責任,都有可能構成。《性騷擾防治法》第9條第1項:「對他人為性騷擾者,負損害賠償責任。」、「前項情形,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也就是說,被人家性騷擾,可以請求精神賠償。

幫抓盜版也有刑事責任?

近日有新聞報導,有陳姓男子等4人以替電影版權公司抓盜版,鎖定違法下載的網友後,再替這些公司寫訴狀,平分和解金,數年來獲利上千萬元,然遭地檢署認為此舉涉及不法,以律師法和刑法起訴的案例。新聞一出,可能會有人懷疑,為什麼明明是替著作權人抓盜版,也會違法呢?

辦理預告登記可避免借名所買房地遭侵吞

社會上,常見基於各種理由,出錢買房子卻登記在他人名下,這種借名登記買不動產的情形,並非少見,例如:合作投資、避免追債、情侶共買、親友借名等等,但是後來借名登記者拒絕返還,或是借名登記者過世而繼承人拒絕返還者,也時有所聞。像這種借名登記買不動產的情形,如何避免事後被拒絕返還呢?

民眾可否對警察執行勤務時錄音錄影?

警察在執行勤務時,一般人民可否主張維護本身權益而自行對警察錄音錄影呢?關於對司法警察陳情、檢舉或接受行政、刑事調查時,民眾可否自行錄音、錄影之問題,法務部曾經就程序上分為刑事調查部份或行政調查部份,其間會涉及警察的個資保護及隱私權保障,但是又是否會有存在合理隱私期待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