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採購】刊登黑名單期滿的廠商可以參與政府標案嗎?

現行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規定:「依前條第三項規定刊登於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於下列期間內,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廠商於遭刊登採購公報的期間內,是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也不能作為分包廠商的,然而反過來說,只要不是在這個「期間」內,就算曾經被刊登採購公報而「期滿者」,就不在第103條第1項的效力範圍所及,甚至即使被刊登採購公報者,採購機關若真的有需要,也可以依照同條第2項的規定:「機關因特殊需要,而有向前項廠商採購之必要,經上級機關核准者,不適用前項規定。」,破例不適用前述「黑名單」條款的規定。像是有些廠商確實負責供應某些機關所需的重要財物、勞務,卻因為其他機關的標案,遭刊登採購公報,為避免影響公共利益,這時候招標機關可以破例使用第103條第2項來排除第1項的效力,允許這家廠商投標或得標或分包。

【刑事】義交指揮不當發生車禍的法律問題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條第2項:「駕駛人駕駛車輛、大眾捷運系統車輛或行人在道路上,應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警告、禁制規定,並服從執行交通勤務之警察或依法令執行指揮交通及交通稽查任務人員之指揮。」同條第4項:「駕駛人駕駛車輛、大眾捷運系統車輛或行人違反第二項規定肇事或致人肇事因而致人受傷或死亡者,應依法負其刑事責任。但因執行交通勤務之警察或依法令執行指揮交通及交通稽查任務人員之指揮有明顯過失而致之者,不在此限。」

愛情詐騙數量攀升-不要被未見過的愛人給騙昏頭

言而總之,現實生活遇到未曾謀面的愛人,務必要多多向其他朋友或親人聊聊,增加自己的判斷能力,千萬不要以為自己撿到天上掉下來的禮物,尤其是未曾謀面的這位「愛人」要求買禮物送他或她,或是要求借錢,或是要求投資高額金融商品,或是要求購買虛擬幣,或是其他超出一般常理的金錢往來,請千萬提高警覺,讓自己冷靜下來,再想一下!更重要的是,請不要將帳戶及密碼交給不認識的人,尤其是「沒見過的愛人」向你要帳戶密碼,絕對而且百分之百是騙子!

「警察公仔」的著作權授權爭議

最近新聞報導指出,有多個派出所的所長遭人提告侵害著作權,後來經過和解,地檢署才給予不起訴處分,令人十分訝異,負責取締著作權的警察,怎麼也會遭人提告著作權?原來是實務界非常知名的「警察公仔」案件,據說之前連盧秀燕市長都被提告過,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呢?

高薪誘騙至柬埔寨為何是人口販運?

最近的熱門新聞報導,近來詐騙集團以高薪工作誘騙國人至柬埔寨等國的事件頻傳,許多年輕人遭誘騙販運至柬埔寨等國,遭囚禁、受虐、從事詐騙等不法事件的人數不少,甚至聽說有將被害人摘除器官牟利的情形。而刑事局已協助多人回台,其中疑有詐騙集團共犯及涉嫌人口販運罪嫌。經統計,今年一到六月飛柬埔寨民眾有六千多人,從柬回台人數僅三千四百多人,有多人立案求助,而行政院長蘇貞昌也表示,詐騙集團把較沒警覺心的年輕人,騙至海外從事不當工作甚至淪為奴工,非常可惡;並表示警政署將持續訪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