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號誌十字路口左右方轉彎車誰先行?

一般人行經無號誌的十字路口,不同向直行車或轉彎車,到底誰有先行的權利呢?或是誰有先暫停禮讓的義務呢?很多人其實經常搞不清楚,例如說:車道數相同而不同向車子,同時都要轉彎,原則上「左方車」要讓「右方車」先行,很多人一定以為是左方車先行。不過,左右方要如何區分呢?

看到警察就落跑?!拒絕攔檢?可別因小失大!

開車在路上遇到警察臨檢,你會怎麼做?除非駕駛心中有鬼,本身是通緝犯、車內有違禁品,有酒駕或其他違規行為等,相信大部分的人都會遵照警察指示停車受檢。在上面新聞案例中,行為人除了刑事公共危險罪嫌之外,在行政上還要被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予以處罰唷!

拒做馬路三寶,開關車門千萬要小心!

根據統計顯示,平均每年都會發生超過三千件因未注意後方就開車門而致生車禍的案件,這些案件更造成數千人受傷,甚至死亡的情形。台北市今年上半年,就發生了133件開車門未注意的交通事故,有104人受傷,也有人不幸死亡。

聰明用路人如何管好荷包?行人過馬路得走穿越道

近日不少新聞報導指出,交通部將與各地警察機關合作,實施為期一個月的「交通大執法」,將取締五大重點違規,包括:汽機車不停讓行人、車輛轉向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汽機車闖紅燈及紅燈右轉、行人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行人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或手勢指揮穿越道路等。

大車夜間路邊違規停車之肇事刑責

偶爾在馬路上,會看到某些貨櫃車、大卡車、遊覽車等大型車輛,晚上違規路邊停車,有的未亮警視燈,或是車身身超出路邊白線。或像是停放在車彎道、路口、機慢車道等等,尤其是夜間視線不良情況,更是危險,常導致機車從後發生撞擊發生傷亡事件,時有所聞。

什麼情況不得開遠光燈?

開車的民眾應該不時都有被對向車的燈光閃到刺眼,或後照鏡內一片亮光的經驗,這些時候,可能都是用路人誤用了遠光燈。
汽車駕駛人在夜間行駛於一般道路、高速公路、快速公路等道路上時,應該開啟大燈,應該是有駕照的人都具備的常識,但可以讓夜間行駛視線更清晰的遠光燈,應該在何時才可以使用或有何使用限制,卻是許多駕駛人疏漏未察,往往到了被開單的時候才驚覺自己竟然已經違反法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