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把「山下智久」貴賓室憑證內容貼IG限動有罪嗎?

新聞報導指出,日本男明星「山下智久」現身歌手周杰倫大巨蛋演唱會,要從松山機場離台時,疑似松山機場貴賓室工作人員,將山下智久進入貴賓室的憑證拍照,並上傳至個人IG限動。由於該照片清楚顯示旅客姓氏、航班編號、座位號碼等資訊,涉及旅客個資外洩的問題。松山機場聯合貴賓室,是由台北市航空運輸公會委託高雄空廚經營,搭乘多家航空公司商務艙等級的旅客可進入休息。承攬該貴賓室的高雄空廚,對於發文員工造成旅客困擾深表歉意。

【刑事】整個銀行都是我的ATM—利用職務圖利自己,當心犯背信罪!

按刑法第342條:「為他人處理事務,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本人之利益,而為違背其任務之行為,致生損害於本人之財產或其他利益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白話而言,背信罪之成立,須有「1. 為他人處理事務。2. 故意『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利益』或故意『損害本人利益』之意圖。3. 違背行為人任務之行為。4. 導致有損害本人財產或其他利益之事實。」

【刑事】玩夾娃娃機時,大力搖動機台使內部物品掉落,該當何罪?

過往有實務見解認為,若是以搖晃、拍打等方式,增加機台內物品掉入洞口之機率,使機台運作喪失公平性,而得以顯不相當之對價取得機台設置者放置在機台內之物品,為刑法第339條之1之不正方法,構成不正利用收費設備罪(臺灣花蓮地方法院109年度花簡字第298號判決、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9年度審簡字第442號判決、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9年度審簡字第814號判決參照),但亦有實務見解認為,以搖晃、撞擊、拍打的方式是違反夾娃娃機之遊戲規則,顯係破壞娃娃機所有人對於機台內物品之持有狀態,自該當竊盜要件竊盜罪論罪(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9年度桃原簡字第206號刑事判決參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