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車禍無過失者仍會構成肇事逃逸罪嗎?
現行法的肇事逃逸罪《刑法》第185-4第1項:「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發生交通事故,致人傷害而逃逸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於死或重傷而逃逸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現行法的肇事逃逸罪《刑法》第185-4第1項:「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發生交通事故,致人傷害而逃逸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於死或重傷而逃逸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喜歡探險的人要注意了,新聞指出,近日有探險直播主闖入廢棄已久的大樓拍攝探險影片,過程中遭遇疑似流浪漢的人持刀追砍,整個探險影片看起來確實緊張刺激又充滿危險。
政府希望透過嚴刑峻罰的方式,達到防止酒駕行為,所以今年初修正「刑法」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條文,關於酒駕及因而肇事的刑度提高,罰鍰和講習等也加強規範。
空軍某指揮部士官長,因駕車自撞路邊花圃,經警方到場實施酒測,測得呼氣濃度達每公升0.37毫克,經單位核予大過兩次懲罰,並召開不適服現役人事評議會及再審議人評會,均評鑑其不適服現役,核定其不適服現役退伍,該士官長不服提起訴願遭駁回,提起行政訴訟亦遭駁回。
根據新聞報導,前總統府發言人丁允恭酒駕與機車發生擦撞,警方測得其呼氣酒精濃度為每公升0.23毫克,遭警方依公共危險罪函送法辦。地檢署偵查後,認為其順利通過直線步行及畫同心圓等測試,故無法認定非安全駕駛,而予以不起訴處分。
根據新聞報導,前總統府發言人丁允恭酒駕與機車發生擦撞,警方測得其呼氣酒精濃度為每公升0.23毫克,遭警方依公共危險罪函送法辦。地檢署偵查後,認為其順利通過直線步行及畫同心圓等測試,故無法認定非安全駕駛,而予以不起訴處分。
蓋房子要依據建築技術成規,才能有安全保障,假若違反建築技術成規去蓋房子,將可能造成危害,若致生公共危險,會有刑事責任。
也倒地,且叫他都沒反應;而警方到場時,柯也一度昏睡叫喚不醒,之後命他直線測試、平衡動作時,身體則呈前後、左右搖擺不定狀態,採尿送驗也呈陽性反應。法院認為,柯男吸毒後意識不清,且與人發生碰撞,已有高度危險且產生實質危害,依公共危險罪判他三月。
首里城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列為世界文化遺產,也是日本沖繩縣那霸市的知名古蹟。台灣時間10月31日凌晨二點半左右慘遭祝融,大火延燒數小時,正殿、南殿和北殿全毀。這裡讓我們聯想到失火罪的問題,假設在台灣,家裡不小心失火,房屋著火了,是否會有失火罪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