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學生的作文答案也有著作權?
近日智慧財產局發布函令,稱學生在考試中的答題結果若是符合著作權法要件者,也應該受到保護,許多人看到這一個函釋感到十分疑惑,如果說老師絞盡腦汁所想出的題目,要受到著作權法保護,或許不會太讓人訝異,畢竟有些新聞都提到補習班剽竊學校教師的前述題目,作為自己的測驗卷內容,但學生的答題結果,怎麼也會受到著作權法保護呢?
近日智慧財產局發布函令,稱學生在考試中的答題結果若是符合著作權法要件者,也應該受到保護,許多人看到這一個函釋感到十分疑惑,如果說老師絞盡腦汁所想出的題目,要受到著作權法保護,或許不會太讓人訝異,畢竟有些新聞都提到補習班剽竊學校教師的前述題目,作為自己的測驗卷內容,但學生的答題結果,怎麼也會受到著作權法保護呢?
有新聞標題寫著:「盜用一張『芒果照』用在公司禮盒、女業務涉違反著作權法起訴」!網路隨便找一張芒果照片用在公司禮盒上面,會嚴重到成立犯罪行為嗎?
在判斷創作有沒有著作權之前,得先從創作本身有沒有達到著作權法保護的要件來判斷,姑且不論老高本身是新加坡人,另外一段影片的作者則是日本人,兩個國家的法律和台灣都有差異,就著作權法的共通理論來說,要受保護得要達到一定的創作高度,如果連最基本的創作高度都沒達到,就根本不要討論後續有沒有著作權的問題;例如,最近智財法院就有判決認為單純拍照靜物的相片不受著作權法保護,理由就是沒有達到創作高度。
網路紅人常會在自己部落格或社群頁面上分享很多生活趣事,諸如旅遊美食、登山健行、潛水衝浪等等,不一而足,甚至還有人會自彈自唱,將音樂、歌曲也放上去,熱門者會引來諸多好評。若有其他網友透過QR CODE的形式去分享這些部落格或社群頁面的內容時,會構成著作權的侵害嗎?
新聞報導指出,有一家懷舊雜貨店印製維他露、黑松沙士等圖樣做為商店廣告看板,卻被曾拍攝這些廣告商標圖片胡姓作者提告,認為違反著作權法。奇怪,黑松和吉利果之商標權人沒告他,為何是攝影的人告他呢?
在電視節目或是直播朗讀他人著作,屬於公開口述行為,涉及使用他人著作之問題,若是經過授權或得到著作財產權人同意,乃無問題,若未經同意的行為,則會產生爭議。
新聞報導指出,潘女在某觀光老街開店販賣懷舊、文創產品,遭胡男提出刑事告訴。告訴理由謂被告將「台灣骨董雜貨珍藏圖鑑」書中「花王洗髮粉」、「黑松可樂」、「學生帽子」、「黑松汽水」、「公用電話」、「維他露」等照片,做成看板後布置在店內,用來招攬、吸引不特定消費者,乃提告違反著作權法擅自重製他人著作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