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高的影片有侵害別人的著作權嗎?

在判斷創作有沒有著作權之前,得先從創作本身有沒有達到著作權法保護的要件來判斷,姑且不論老高本身是新加坡人,另外一段影片的作者則是日本人,兩個國家的法律和台灣都有差異,就著作權法的共通理論來說,要受保護得要達到一定的創作高度,如果連最基本的創作高度都沒達到,就根本不要討論後續有沒有著作權的問題;例如,最近智財法院就有判決認為單純拍照靜物的相片不受著作權法保護,理由就是沒有達到創作高度。

不得隨意使用因訴訟而取得之他人個資

一般打官司的過程,可能會取得對方個人資料,例如:住家地址、工作地點、薪資所得或其他相關個資,但要注意,這些因訴訟或打官司而取得之資訊,不能隨意訴訟外使用,否則可能構成犯罪。

疫情下的遠距授課,影片著作權歸誰所有?

自從中央指揮中心為因應COVID-19疫情(新冠肺炎),要求各級學校停課或採取遠距離教學後,不少認真的教師或教授,錄製影片上傳到Youtube或其他平台,讓學生儘管受到疫情影響,無法出門,也不至於中斷學業。不少課程影片製作精美,又沒有設置只有學生才能閱覽,引來不少民眾點閱或是轉載,這時候,製作影片的任課教師,可以要求轉載的民眾支付授權金嗎?

網紅頻道作品遭控涉及抄襲的著作權法議題

在Youtube上開設頻道而擁有數十萬粉絲訂閱的知名設計團隊「Lo-Fi House」,近日遭人踢爆,一些作品竟似是抄襲外國網站Pinterest的圖而來,有熱心網友整理了該團隊的作品,並與Pinterest網站進行對照,質疑那些作品可能有抄襲問題,事發後為求止血,「Lo-Fi House」也火速下架遭質疑的一些影片,也表示後續會向著作權人洽談授權,避免爭議,然消息經媒體經報導後,可說重創商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