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採購】機關與廠商協議解約還會被刊登政府公報嗎?

大同公司因國防部標案遭控違反政府採購法,處以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並停權三個月處分,經向工程會申訴遭駁回。大同公司該項標案為國防部的「抗彈纖維布(抗彈板)」的採購案,因處分機關認為該公司辦理該採購案,有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第12款之情事,致違反政府採購法,因此該公司遭處分機關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並停權3個月…

市場派召開泰山股東臨時會的法律問題

公司法通過了第173-1條立法,該條俗稱「大同條款」,只要這些要開股東臨時會的股東不「小」,而是持有過半數已發行股份的股東,就可以自行召開股東臨時會,不必再過水先去問現任董事會要不要開臨時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