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從男嬰遭保母虐死看居家式托育服務問題

所謂保母,在我國法上的正式名稱係「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者」(以下簡稱「托育人員」),係由受託兒童三親等內親屬以外之人員,提供兒童於居家環境中之收費托育服務。其服務類型又可區分為「在宅托育服務」、「到宅托育服務」。前者係指托育人員受兒童之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之人委託,在托育人員提供托育服務登記處所提供之托育服務;後者則係指托育人員受兒童之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之人委託,至兒童住所或其他指定居所提供之托育服務。

關閉樓上住戶的水錶竟然也會構成犯罪?

按刑法第304條第1項之強制罪,係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之積極行為為其構成要件,此係規定在刑法「妨害自由」罪章,亦即須以強暴、脅迫為方法,對人之自由有所妨害,始足當之。該條項稱「強暴」者,乃以實力不法加諸他人之謂,即對象以人為要件,如妨害人行使權利時,被害人並不在場,自無從對人施強暴脅迫,又雖間接施諸強暴於物體而影響於他人者,亦屬之

疫情之下的外賣:外送員遭客人刁難的法律問題

COVID-19疫情盛行,政府發布三級警戒,不允許民眾在外用餐,許多人都會用Uber Eat或是Foodpanda叫外送,以達到政府防疫的需求。也因為外送員在疫情期間,支援了防疫的任務,政府還特別希望外送員要盡快施打疫苗,避免成為防疫破口,外送平台也指示,不要接受現金交易,且原則上維持無接觸的送餐模式,就是餐點可以放在門口,讓民眾自己出來拿。然也因為外送頻率增加,動輒就會傳出民眾和外送員吵架的案例,最近就有個新聞,民眾嫌送得太慢,與外送員起衝突後,遭起訴的案例。

店家收負評可別動粗!

許多店家都會在Google地圖上顯示評價,希望有Google帳號的消費者於消費後給予自己五顆星好評,以吸引更多顧客捧場,也因為評價等級往往影響店家未來的生意,如果遇到給予低分的消費者,店家往往比吃霸王餐的顧客還要痛恨,近日就有個店家因為發現有個顧客給了低分評價,之後又上門,起了衝突,店家竟然將顧客鎖在店內不給走,雙方動起手來,最後鬧到地檢署,檢察官認為店家不讓顧客離開的行為構成強制罪,依法起訴,店家雖然抗議顧客也有弄傷自己,但檢察官認為這算正當防衛,並未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