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藝人曹西平過世後之遺產繼承問題

關於藝人曹西平過世之身後事及繼承問題,引發法律爭議,該如何處理呢?因為乾兒子並非法律上收養的兒子,不具有法律上親子關係,亦即沒有繼承權,所以發生二個問題,首先是後事處理問題,既然雙方非法律上父子關係,身後事可能要由繼承人兄弟來處理,不過據報導乾兒子應該是有取得相關授權後,得以乾兒子身份處理曹西平的後事;其次,關於遺產部份,要如何處理呢?假若曹西平合法立有遺囑而將全部遺產贈予乾兒子,是否會影響其他繼承人的繼承權利,這樣會有法律效力嗎?

【家事】自己隨便拿張紙寫的遺囑有效嗎?

自己隨便拿張紙寫的遺囑有效嗎?先說答案,只要符合民法所規定自書遺囑方式,就可以是有效的遺囑。那麼,上面一定要寫「遺囑」兩個字嗎?最好是寫上去。

【家事】遺囑寫錯遺產房屋的門牌號碼該怎麼辦呢?

超高齡社會到來,愈來愈多年紀大的人,或是單身未婚者會想要寫遺囑。甚至於獨居長者想要將財產留給自己的寵物,而不想要留給自己的小孩,都可以透過寫遺囑的方式來處理,否則就要依照民法關於繼承規定來繼承遺產。

【民事】三峽北大車禍的被害家屬可求償多少損害賠償數額?

今年5月29日在新北市三峽區北大國小旁,78歲駕駛余文正開車撞擊用路人,造成三人死亡及多人受傷的重大傷亡。這起車禍事件經檢方調查後,檢察官綜合全情認定被告有殺人罪的不確定故意,最終因被告死亡檢察官依殺人罪對被告作出不起訴之處分。根據新聞報導,新北市法制局和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新北分會,已協助被害人與其家屬聲請就被告遺產為假扣押,也會協助後續的司法求償。那麼,大家會關心的是,可以求償多少數額為合理呢?檢察官在本案是以「殺人罪」對死亡被告為不起訴處分,即本件性質為故意殺人案件,與一般過失致死的車禍案件,在賠償數額方面,就會有所不同。主要原因在於,故意犯罪致死的精神賠償數額,會遠高於過失致死的數額。而其次,精神賠償數額通常會是損害賠償項目裡頭最高額的,例如:多年前的白曉燕案,法院曾經判決上億元以上。

【家事】繼承人使用遺產房屋的爭議問題

如果有數位繼承人共同繼承了遺產房屋,例如像是兄弟姊妹未婚而過世,由數位手足繼承了遺產房屋,該遺產房屋在未分割前,到底是繼承人大家都能用,還是大家都不能用?若其中一人不滿另一人長期使用該房屋,可以要求把房子要回來?或是把其他使用房屋的繼承人給趕出去嗎?

【民事】債權人可否對債務人之拋棄繼承之繼承人強制執行呢?

繼承人得拋棄其繼承權,且依民法第1175條規定:「繼承之拋棄,溯及於繼承開始時發生效力。」假若個案上,債權人之債務人過世了,繼承人將繼承債務人之一切權利義務,因此,原則上債務也會由債務人之繼承人承擔,但是若繼承人拋棄繼承權,則不生繼承效力,當然也就不用承擔債務了。不過,現在有一個問題,如果債務人生前曾經將財產贈與給繼承人,但是繼承人之後「拋棄繼承」,債權人可否主張繼承回溯效力,要求繼承人吐回債務人贈與之財產,而予清償債務呢?

【家事】寵物遺囑安心託孤

我國在今年正式進入超高齡社會,長者飼養寵物陪伴之情況愈來愈普遍,若飼主先於寵物過世,假如沒有其他親朋好友可接手照顧情況下,寵物可能變成孤兒或浪浪,而隨著不婚族、獨居族等等家庭或生活結構變化,寵物陪伴終老的情形,愈來愈普遍。因此,寵物託孤問題會是所有養寵物的主人,都應該關心的事情。

【家事】不孝到什麼程度才會喪失繼承權?

父母的遺產子女可以繼承,似乎是天經地義。但若子女不孝,父母可以拒絕讓子女繼承遺產嗎?基本上,比較常見到子女會喪失繼承權的狀況,大部份是對於父母有重大之虐待或侮辱的情形。但要注意,不是打罵或虐待父母就馬上喪失繼承權,還必須符合一定的要件。

【家事】孤獨死與寵物愛

一個人和寵物相伴生活,可以自由自在、無牽無掛,但是寵物託付終生給主人,主人對於寵物來說,應該要有照顧牠們到善終的責任,否則怎麼能稱之為相愛呢!當我們想要寵物陪我們度過人生時,我們也應該報以相對回饋,這不單單只是平常餵牠們吃飽就滿足的事情,如果有一天獨居主人過世了,沒有事先安排寵物的照顧,這樣的「遺寵」,可能沒有「遺愛」卻變成「遺礙」!

【家事】你拋我也拋!拋棄繼承你做對了嗎?

雖然我國已修法「全面限定繼承」,但是債主一旦找上門來,又得要費盡心思證明自己獲得的遺產小於負債,這種狀況下,拋棄繼承一了百了或許是最佳解!然而,在這種繼承人開始為拋棄繼承後,會衍生為後順位的繼承人接手了這個負債的燙手山芋,此時後順位的繼承人又該怎麼處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