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購】詳解政府採購三種「公開公告」:公開招標、公開徵求、公開評選
政府採購實務,常常會有一些公開的公告,這些公開的公告之法律性質及內容,都是不一樣的,但機關或廠商的承辦人,.
政府採購實務,常常會有一些公開的公告,這些公開的公告之法律性質及內容,都是不一樣的,但機關或廠商的承辦人,.
去年一月,雲林發生了一起傷害動物的案件,王男因不滿鄰居所飼養犬隻「豆子」對其吠叫,竟手持水果刀,攻擊鄰居所飼養寵物狗「豆子」,導致豆子身體部位受有明顯刀創傷,鄰居憤而提起毀損告訴。
近日醫美診所關於診間錄音錄影的新聞,讓許多醫師和患者人心惶惶,患者擔心自己被偷拍,醫師則擔心自己會因為裝設監視器吃上官司,特別是檢警與縣市政府最近還無預警突襲各地診所,確認診間有無裝設隱藏監視器,站在醫療院所的立場不禁懷疑,到底我們能不能在診間裝設監視器呢?
台灣電力公司最近的LOGO更新,引發社會大眾關注;這個在民國113年1月3日決標(標案名稱:台電識別系統優化設計),由「永真急制設計工作室」獨資商業登記得標(負責人:聶永真),並且參考最有利標精神決標,不是最低標決標。這個標案的招標方式,是「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那麼是「公開招標」?還是「限制性招標」?
最近愛爾麗等診所涉錄影錄音偷拍的新聞持續延燒,這幾起醫美診所所涉對當事者錄音錄影,到底是偷拍?或是合法錄音錄影?相信是從事醫療美容診所行業目前最關心的話題,關於醫療美容診所錄音錄影風暴之法律危機處理,也是非常重要的課題。
先前知名漫畫家朱德庸控訴流行歌手姚中仁(熱狗)的歌曲《樓下的房客》,疑似未經授權或許可,改編自他的漫畫作品「跳樓」(收錄於「什麼事都在發生」一書),侵害他的著作財產權。本案近日宣判,法院認為姚先生此舉構成侵權行為,應賠償朱先生五十萬元,不過讓人訝異的是,法院並未判決姚先生必須將侵權的歌曲、出版物收回或銷毀。
臺鐵公司年初辦理公告招商「臺北車站商場ROT案」(正式名稱:「臺北車站大樓G+2、G+1、U-1層增建、改建、修建及營運移轉案」),本案依據《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辦理規定招商。並由甄審會按公共建設之目的,決定甄審標準,於評審期限內擇優評定之。關於甄審結果,最優申請人為「新光三越百貨股份有限公司」,次優申請人為「微風廣場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微風對此結果感到不服,主張應依法剔除具有利益衝突疑義之委員評分,要求重新計算結果。關於類似爭議處理,要如何救濟呢?
長榮集團創辦人張榮發逝世十周年,又有新的訴訟發展,爭產事件再添新變數,張榮發基金會說為實現創辦人張榮發遺願,向法院提起「死因贈與」訴訟,希望將創辦人遺產持續用於公益、造福社會!
前幾天的新聞案例,新竹有家早午餐店發生奧客糾紛,一對中年男女點餐時,疑似因對店員詢問流程感到不耐煩,男的爆氣摔菜單怒罵:「是在審犯人嗎?」影片一出,引發網友公憤。而此事件雖然說可以批評,但是該遮該掩,還是要注意,不然就有可能好心挺店家變成自己吃官司了。
有重大異常關聯的情況,經常也會構成政府採購法第101條停權事由,例如:像是借牌、陪標(判決有罪)等等。然而,因為每一件重大異常關聯的情況都不盡相同,如果要涵攝停權要件,仍然要具體依據個案事實來判斷,不是說重大異常關聯都會構成停權事由,無論機關或廠商的相關承辦人,都一定要辨明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