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族、房東請注意,租屋新制上路!
108年6月1日起,行政院所訂定之「住宅轉租契約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將正式上路施行,究竟這個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有哪些規定及特點呢?
108年6月1日起,行政院所訂定之「住宅轉租契約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將正式上路施行,究竟這個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有哪些規定及特點呢?
公司行號、政治人物、NGO團體,現在都流行請小編PO文網路行銷。假若小編在粉絲頁所發布的文章或影音內容,有侵權之情形,公司要負責任嗎?
大小廠商或事業,從事網路廣告,要稍微留意一下同業競爭的問題。
相鄰之間因為裝置監視器問題,鬧上法院,時有所聞。監視錄影可能侵害他人的隱私權,尤其公共社區或公寓大廈裝置監視器,到底是為了居住安全、防竊盜或是監視鄰居或是搜證目的等,不得而知。
絕大多數夫妻,結婚後未特別約定「分別財產制」或「共同財產制」,都適用「法定財產制」,在離婚時,會有「婚後財產增加之分配問題」。
新聞報導指出,陳先生酒駕遭移送法辦,地檢署偵查時同意給予緩起訴自新機會。不過,陳先生在本件緩起訴前,另外還有一件酒駕案件在審理,於緩起訴期間被判刑確定。
民事糾紛打官司,有人會花錢請律師,也有人不花錢請律師由自己去打官司。打完官司算總帳,贏的人會不甘對方害他花錢請律師,想要向對方要求賠償律師費或律師酬金。不過,在我國民事訴訟法實務,可能會有點問題喔!
根據新聞報導,新北市有間豆花店聘用工讀生並約定好時薪在150元-165元間,但該名工讀生在工作4小時後,店家卻只給了300元的薪資,還辯稱因為仍在試用期所以只給300元。
某案例被告,違反著作權法第91條第3項之「意圖銷售而擅自以重製於光碟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罪,被檢察官提起公訴。若法院認定犯罪利得為60萬元,其後被告與被害人以50萬元達成和解。試問:和解金額低於犯罪所得,法院可以不予宣告沒收嗎?
近年來,各大商圈許多店家基於各種因素而結束經營,由娃娃機店取而代之,各類機台攻陷了台灣各個角落,連台北市東區主要幹道的一樓店面,都不乏娃娃機的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