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購】不認識之人會成立採購法陪標罪之共同正犯嗎?

最高法院實務判決認為,政府採購法第87條第3項之妨害投標罪,是以施用詐術或其他非法之方法,使廠商無法投標或開標發生不正確之結果,為其成立要件。所稱「詐術」,指足以使其他廠商或採購機關陷於錯誤之欺罔手段;所稱「其他非法之方法」,相較於同條第1項強制圍標罪之強暴、脅迫、藥劑或催眠術等而言,當係指詐術以外,其他和平、非暴力之不法手段。若行為人…

車手算詐欺共同正犯嗎

近年來詐騙案件眾多,許多人為了賺外快,會提供帳戶且擔任車手,協助詐騙集團移轉贓款,增加司法機關查緝上的困難。這些人在法律上應該如何評價?是要和其他集團成員一樣看成是共同正犯,還是幫助犯呢?過往司法見解不太一致,最近有則判決則指出,應該看成是共同正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