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採購】未依採購法辦理採購而遭起訴的案例
新聞報導,外交部駐巴西聖保羅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前處長和副領事,在辦理職務宿舍修繕設計監造案的招標作業時,涉嫌未依政府採購法(以下簡稱採購法)辦理評選、議價、訂定底價,且製作不實開標紀錄給外交部,協助特定設計師及廠商得標,近日遭地檢署依偽造文書罪嫌提起公訴。可說是於超思案之後,又一件應招標未招標,而遭地檢署究責的案例。
新聞報導,外交部駐巴西聖保羅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前處長和副領事,在辦理職務宿舍修繕設計監造案的招標作業時,涉嫌未依政府採購法(以下簡稱採購法)辦理評選、議價、訂定底價,且製作不實開標紀錄給外交部,協助特定設計師及廠商得標,近日遭地檢署依偽造文書罪嫌提起公訴。可說是於超思案之後,又一件應招標未招標,而遭地檢署究責的案例。
被告交保在外面,若批評司法,可否限制其言論自由?立委林岱樺因涉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案件,經法院裁定交保後,並自民國114年10月21日起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其間,因為林岱樺有炮轟檢調及選舉造勢等言論及行為,檢察官向法院聲請裁定全面禁止林岱樺利用集會遊行,或利用社群網站、媒體等途徑,提出涉及證據能力、證據評價之論述。講白話一點,大略就是禁止林岱樺利用交保在外機會批評司法,否則可能再抓回去羈押。
行動電源在3C產品普及的現在,幾乎已經成為隨身必備物品之一,然而行動電源發生爆炸起火的新聞事件也越來越多,輕則虛驚一場,重則連家都燒沒了。近來更有消防員於網路呼籲消費者應避免買行動電源本體與插頭為「一體式」的行動電源,亦有媒體訪問電池領域的專家學者說明爆炸起火的成因及行動電源樣式的爆炸風險。但如果發生行動電源爆炸起火時,製造商應該要負什麼樣的賠償責任呢?
近日台北市知名連鎖健身房驚傳倒閉,連帶帶出原訂2024年11月舉辦的高雄島嶼音樂祭,業者無預警取消後,至今仍然有數千名已經買票的消費者尚未取得退費。社會上偶爾會有連鎖店大規模倒閉,或是大型活動突然取消的案例,消費者遇到這些突發狀況,要如何自救呢?
近期桃園客運司機與學生的爭議鬧得沸沸揚揚,類似這種客運或公車司機與乘客間的衝突,其實一直以來都不少見,公車司機如果與乘客發生衝突,不只有民事上的賠償,可能也同時將面臨刑事責任。
前啦啦隊員Passion Sisters成員兼藝人粿粿與范姜彥豐婚變,粿粿遭男方以影片控訴出軌棒棒堂王子,粿粿雖駁斥外遇一說,但王子卻於IG發文認了「超過了朋友間應有的界線」,公開道歉,並補充是「在得知女方協議離婚的過程中,從一個單純傾聽者漸漸過度關心,超過了朋友間應有的界線」。那麼如果在知道他方是處於在洽談離婚中的情形下,而做了逾越一般社會通念正常男女友人交往之界線的行為,是否會構成侵害配偶權而仍需負損害賠償之責呢?
誰都可以從司法院網站公開查詢取得他人的判刑資訊,但可以任意使用嗎?亦即,若從公開判決內容取得他人的「個人資料」—犯罪前科,可以隨意公開或散布嗎?答案當然是否定的!犯罪資料是人家的特種個資,除非有使用依據,否則不得任意散布或傳述。
有立委日前質詢時指出,有退役軍職人員前往公股銀行辦理貸款與保險業務時,竟遭金融機構以「被中國通緝」為由拒絕貸款,更進一步公布拒絕之金融機構是台銀人壽、玉山銀行。財政部長莊翠雲在立院答詢時則澄清,公股行庫並沒有這樣的情形。那麼,金融機構有可能會因為中國的制裁名單而影響貸款嗎?
依政府採購法第2條規定,政府採購可分為財物、勞務、工程三大類。現在有許多公共建設,機關會先以勞務採購和監督單位簽訂契約,再由監督單位擬定後續標案內容,向工程公司、營造公司招標,以完成工程。而機關一方面想要快點找到得標廠商,以推動重大建設;另一方面又想降低招標金額,避免背上浪費公帑的輿論壓力。在兩股壓力下,監督單位為求儘快有廠商投標,會拿標案內容向廠商詢價,以制訂對廠商來說有誘因的標案條件。然而在詢價過程中,卻可能因洩漏標案資訊涉及犯罪。
花蓮縣馬太鞍溪的堰塞湖帶來巨量泥流災害,至今經過半個多月努力,市區側溝已有部分完成清淤,沒想到近日卻傳出多處側溝蓋板疑似遭人趁火打劫,中央前進協調所總協調官季連成更嚴厲譴責,並表示趁水災行竊除了屬於加重竊盜罪,而竊取側溝蓋板若造成公共危險或人員死傷,還可依刑法第185條公共危險罪論處,最重將可判無期徒刑,並呼籲勿發災難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