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資法問題:不知被告地址,可以向第三人查詢嗎?
不知道被告的姓名、地址?怎麼提出訴訟呢?假如某A知道被告的姓名、地址,向某A詢問取得被告姓名及地址,然後到法院對被告提出訴訟。如此取得及使用被告姓名地址的行為,有違反個資法嗎?
不知道被告的姓名、地址?怎麼提出訴訟呢?假如某A知道被告的姓名、地址,向某A詢問取得被告姓名及地址,然後到法院對被告提出訴訟。如此取得及使用被告姓名地址的行為,有違反個資法嗎?
知名出版社幼獅公司最近被報導涉及了一起著作權爭議,起因是該公司用了一張某攝影師拍攝的照片,做為教科書與附屬光碟的內容,依照著作權法規定,教科書使用本有特別的豁免規定,不會有刑事責任,為何檢察官在該案中,仍將幼獅公司起訴了呢?
新聞報導,某位女網紅與某婚紗公司小開短暫交往後分手,自認遭欺騙感情,到婚紗公司粉絲頁留言「欺騙我的感情與身體…使用我購買給他的LINE貼圖傳情給越南女子還有其他的女子,最後默默把我封鎖,什麼也不講…只是生理需求,才來碰而已!」、「對我始亂終棄,射後不理」,想當然耳,遭小開提告加重誹謗。
天王巨星張學友之前在台灣舉辦演唱會,事後發現有人在現場側錄及負責舞台設計布置公司的負責人臉書貼出相關資訊,乃認該行為涉有侵害著作權與刑法洩露工商祕密罪嫌,因此提出刑事告訴。
近日新聞報導,立法院已三讀通過「國家賠償法」部分條文修正,關於在開放的山域、水域等自然公物或其設施,經管理機關等為適當的警告或標示,而人民仍從事冒險或具危險性活動,國家不負或減免損害賠償責任。
依據勞基法第二條、勞基法施行細則第十條規定,及參考下面幾個判決意旨,可以得到答案:
最高法院103年台上字第682號民事判決意旨:「按年終獎金及其他非經常性獎金,係具有恩惠、勉勵性質之給與,並非工資,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十條第二款規定甚明。」
子女不孝,父母可以書立遺囑讓子女一毛遺產都不能繼承嗎?
如果有一天,多名警察要衝進家裡來,說要搜索家裡,該怎麼辦?
知名樂團蘇打綠主唱青峰遭恩師與前經紀人林暐哲提告侵害著作權之爭議,雖然林暐哲日前已經向台北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但由於民事部分向法院聲請的假處分遭駁回,所以蘇打綠昨天(23日)的演唱會還是照樣舉行,然究竟何人才是蘇打綠歌曲的著作財產權人?青峰有無侵害侵權?還是讓歌迷們看得霧煞煞。
國軍為加強宣傳保密防諜,莒光園地電視教學拍攝名為「佈憲」的保防劇宣傳,此類生硬無聊片,一般人大概也不會想看,結果「佈憲」的光頭劇照,卻讓短片引發熱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