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薪誘騙至柬埔寨為何是人口販運?

最近的熱門新聞報導,近來詐騙集團以高薪工作誘騙國人至柬埔寨等國的事件頻傳,許多年輕人遭誘騙販運至柬埔寨等國,遭囚禁、受虐、從事詐騙等不法事件的人數不少,甚至聽說有將被害人摘除器官牟利的情形。而刑事局已協助多人回台,其中疑有詐騙集團共犯及涉嫌人口販運罪嫌。經統計,今年一到六月飛柬埔寨民眾有六千多人,從柬回台人數僅三千四百多人,有多人立案求助,而行政院長蘇貞昌也表示,詐騙集團把較沒警覺心的年輕人,騙至海外從事不當工作甚至淪為奴工,非常可惡;並表示警政署將持續訪查。

政治獻金與賄選的問題

九合一大選,將在年底11月間投票,關於收受政治獻金之事,依政治獻金法規定,直轄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長、縣(市)議員、鄉(鎮、市)長、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長擬參選人,從今年4月25日起可以開始收受政治獻金。鄉(鎮、市)民代表、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民代表、村(里)長擬參選人,從8月25日起得開始收受,所有收受期限都只到投票日前一日為止。不過,要如何收才不會出事呢?

民法修正,除了成年,訂婚、結婚年齡也都有變動

民法於109年12月25日進行重大修正,將民法第12條「滿20歲為成年」之規定,修改為「滿18歲為成年」。而此次修正條文之重點,除了規定18歲為成年外,也有多項配套條文修正之,例如:

未成年人享有之權利或利益是否因民法成年年齡下降而受影響?

從民國(下同)112年1月1日開始,民法成年年齡調降至18歲(民法第12條),與刑法完全責任能力(刑法第18條)及可以結婚的年齡(民法第980條)切齊,但面對「成年新制」,可能會產生以下兩個問題:

探討日本加重網路霸凌的刑事罰責

網路霸凌在全世界都是很嚴重問題,新聞報導指出,幾前年日本摔角選手木村花,因為被網友中傷而輕生離世,因此日本國會近日通過刑法修正案,加重處罰對於社群網站上誹謗中傷、公然侮辱人等情況所適用的侮辱罪行為。

111年初新修法,酒駕加重處罰。

政府希望透過嚴刑峻罰的方式,達到防止酒駕行為,所以今年初修正「刑法」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條文,關於酒駕及因而肇事的刑度提高,罰鍰和講習等也加強規範。

刑法修正:網路賭博是否構成賭博罪?

刑法第266條雖處罰賭博行為,但地點限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否則賭客僅能按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4條處以新臺幣9000元以下行政罰鍰,但這個自民國24年7月1日施行後就沒有修過構成要件,只修過刑責的條文卻在現今網路時代遭遇重大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