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事】財經網紅愚人節玩笑開大了,自製巴菲特認錯買回台積電股票的假新聞有可能成立散布流言操縱市場罪嗎?

按證券交易法第155條1項規定:「對於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之有價證券,不得有下列各款之行為:…六、意圖影響集中交易市場有價證券交易價格,而散布流言或不實資料。」、第3項規定:「違反前二項規定者,對於善意買入或賣出有價證券之人所受之損害,應負賠償責任。」證券交易法第171條第1項規定:「下列情事之一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二億元以下罰金:一、違反第二十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一百五十五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一百五十七條之一第一項或第二項規定。」,就上開條文來看,如果主觀上有影響有價證券交易的價格意圖,而客觀上有對證券交易所上市的有價證券有散布流言的行為的話,除了要依證券交易法第155條第3項負民事賠償責任,亦有可能因此面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責任。

【刑事】毆打網紅陳沂之犯行會被判多久呢?

依刑法第277條:「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十萬元以下罰金。」犯罪行為人若沒有與被害人和解,通常是不會獲得緩刑之宣告。基本上,若犯罪行為人被判處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就有可能不用被關了。亦即,依刑法第41條第1項前段:「犯最重本刑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之刑之罪,而受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之宣告者,得以新臺幣一千元、二千元或三千元折算一日,易科罰金。」例如:行為人被依傷害罪起訴,法院審理後判決五個月有期徒刑,就可以聲請易科罰金,罰錢了事而不用關。但是,若被判處八個月或一年二個月有期徒刑,就會被關進牢裡了。

【刑事】JOE由自取,網紅惹上大麻煩,行為罪責如何判?

毒品係指具有成癮性、濫用性、對社會危害性之麻醉藥品與其製品及影響精神物質與其製品。依照其成癮性、濫用性及對社會危害性,一共分為四級,而大麻則為第二級毒品(參照《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第1項、第2項)。

老高的影片有侵害別人的著作權嗎?

在判斷創作有沒有著作權之前,得先從創作本身有沒有達到著作權法保護的要件來判斷,姑且不論老高本身是新加坡人,另外一段影片的作者則是日本人,兩個國家的法律和台灣都有差異,就著作權法的共通理論來說,要受保護得要達到一定的創作高度,如果連最基本的創作高度都沒達到,就根本不要討論後續有沒有著作權的問題;例如,最近智財法院就有判決認為單純拍照靜物的相片不受著作權法保護,理由就是沒有達到創作高度。

上網罵人「射後不理」挨告 檢察官認定的結果是?

新聞報導,某位女網紅與某婚紗公司小開短暫交往後分手,自認遭欺騙感情,到婚紗公司粉絲頁留言「欺騙我的感情與身體…使用我購買給他的LINE貼圖傳情給越南女子還有其他的女子,最後默默把我封鎖,什麼也不講…只是生理需求,才來碰而已!」、「對我始亂終棄,射後不理」,想當然耳,遭小開提告加重誹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