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資法】店家公審客人的法律議題

近日高雄發生一起引發社會高度關注的外送糾紛,一名陳姓女顧客透過訂餐平台向某鴨肉飯店訂購餐點,並在備註欄客氣地請求附上三張衛生紙。未料此舉竟觸發店家情緒,店家隨即將包含顧客全名、電子信箱在內的訂單資訊截圖,公開上傳至社群平台進行公審。雖然店家隨後在網友抨擊下刪除貼文,但此行為可能已經在法律層面留下了難以抹滅的責任。

【個資法】在司法院網站查詢他人犯罪前科可以隨意公開嗎?

誰都可以從司法院網站公開查詢取得他人的判刑資訊,但可以任意使用嗎?亦即,若從公開判決內容取得他人的「個人資料」—犯罪前科,可以隨意公開或散布嗎?答案當然是否定的!犯罪資料是人家的特種個資,除非有使用依據,否則不得任意散布或傳述。

車禍賠償糾紛所衍生之誹謗罪問題

有一件新聞報導指出,某牙醫師駕駛車輛與陳女發生車禍,被法院判賠8萬多元,因為陳女一直拿不到賠償金,於是上網公審該牙醫師,還駡他在法院開庭時裝窮,隱暪自己為牙醫師身份。該牙醫師不滿被公審而反告陳女,但檢察官認為陳女所述為事實,給予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