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P宣傳照有侵害攝影師的著作財產權嗎?

老闆與員工之間就員工任職期間所產出的著作,原則上會依照雙方約定,來認定著作權歸何人所有,如果沒有契約約定,就回歸到著作權法的規定。以新聞中提到的攝影師和柯P間的關係來說,攝影師可能受雇於台北市政府或是柯P所屬的政黨,然而只要是「受雇」,除非另有契約約定,否則攝影師職務上產出的相片的著作財產權,就不會是「受雇人」所有,而是歸屬於「老闆」。這在著作權法第11條第2項中有明文規定:「依前項規定,以受雇人為著作人者,其著作財產權歸雇用人享有。但契約約定其著作財產權歸受雇人享有者,從其約定。」

平行抄襲或是平行創作?淺談「刻在我心底的名字」的著作權爭議

去年拿下去年金馬獎最佳電影原創歌曲,以及今年摘下金曲獎年度歌曲兩項大獎的的電影「刻在你心底的名字」主題曲「刻在我心底的名字」,近日遭演藝圈大哥吳宗憲質疑侵害著作權,主張疑似抄襲西洋老歌「Reality」,消息見報後在網路上引起軒然大波,有熱心網友比對,覺得與大陸音樂人JINBAO在2019年的鋼琴演奏曲「自由が丘」十分相似,還有網友認為無論是「刻在我心底的名字」或是「自由が丘」,都和2015年的日本福音歌曲「主は我らの太陽」高度相似,到底誰抄襲誰?一時之間眾說紛紜。

日月潭拉魯島的商標權爭議

很多人都去過日月潭,都知道涵碧樓,或許也知道日月潭有座光華島,不過最近在原住民族運動的抗議下,於陳水扁前總統當選後,將地名改回原來當地原住民族所使用的名稱The Lalu(以下簡稱拉魯島),而近日該族則和原民會因為拉魯島的問題槓上了,這次是怎麼一回事呢?

從蘇打綠吳青峰案談契約延展及專屬授權

蘇打綠樂團前主唱吳青峰公開演唱自己創作歌曲,遭起訴違反著作權法,引發話題。一般人會覺得奇怪,吳青峰為何不能利用自己的創作呢?或是說,就算授權其他人,既然已終止了,為何還是不能唱呢?這就要提到二個重要概念:一個是「契約延展」的效力,一個是「專屬授權」的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