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採購】複數決標的開口契約,可以偏心只向其中一家採購嗎?

按政府採購法第52條及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109條規定,所謂複數決標是指機關在招標文件中公告保留採購項目或數量選擇之組合權利,其決標方式有二,其一為「分項報價,分項決標」;其二為「依不同數量報價者,依標價及可決數量依序決標,並得有不同之標價」。複數決標的其中一項機能即在於採購的品項繁多或對供貨數量有一定需求,為分散貨源而採取之機制之一;又所謂開口契約,係指在一定期間內,數量不確定並以一定金額為上限之採購,以價格決標,視實際需要隨時通知廠商履約之契約,且開口契約並非為約定為一定數量之採購,採購數量僅為預估需求數,容許機關保留在該期間及金額範圍內得向得標的廠商採購。那如果今天在複數決標開口契約,機關既在發生複數得標的廠商中可以選擇該履約標的的採購數量,可以只對其中一家集中採購嗎?

【憲法】消防警察人員考試身高限制規定違憲囉!

  延續本所前所撰寫《身高差1.1公分被廢止受訓資格-淺談警消考試之身高限制規定,合理嗎?》之文章,憲法法庭於113年5月31日做出「113年憲判字第6號」之憲法判決,宣告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規則第8條第1款規定以及「最高行政法院109年度上字第928號判決」違憲,規定部分自憲法判決宣示之日起,至遲於屆滿1年時失其效力,最高行政法院判決部分則廢棄並發回最高行政法院。

老師讓學生坐「特殊座位」的法律責任

假若有惡意讓學生坐「特殊座位」之情形,而達到變相懲罰或造成學生被貼上不良標籤的狀況,造成學生心理健康受損害,學校可能要負賠償責任。依民法第195條規定,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也就是說,就算身體沒受物理上傷害,心理健康的傷害,也是可以請求賠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