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自己畫的圖案可以申請註冊成商標嗎?(下)

雖然圖案或文字具有識別性就能申請商標註冊,然而不是有識別性就像有尚方寶劍,可以暢行無阻,主管機關還是有可能依據商標會與其他商標混淆,而核駁申請。

【商標】自己畫的圖案可以申請註冊成商標嗎?(中)

在上一篇文章中,我們已經知道商標的識別性可以分為「先天識別性」與「後天識別性」,而「先天識別性」是指商標因為本身的設計,已經具有區別商品或服務的功能;那麼,如果自己創作的文字或圖樣不具有先天識別性,其實仍然可以透過取得後天識別性,註冊成商標。

【商標】自己畫的圖案可以申請註冊成商標嗎?(上)

什麼樣的圖案或文字可以申請商標呢?商標法第18條第1項規定:「商標,指任何具有識別性之標識,得以文字、圖形、記號、顏色、立體形狀、動態、全像圖、聲音等,或其聯合式所組成。」、第2項規定:「前項所稱識別性,指足以使商品或服務之相關消費者認識為指示商品或服務來源,並得與他人之商品或服務相區別者。」從法條規定得知,商標可以是文字、圖案、動態、聲音或是混合的產物,但是商標都需要具備「識別性」要件。

【著作權】學生的作文答案也有著作權?

  近日智慧財產局發布函令,稱學生在考試中的答題結果若是符合著作權法要件者,也應該受到保護,許多人看到這一個函釋感到十分疑惑,如果說老師絞盡腦汁所想出的題目,要受到著作權法保護,或許不會太讓人訝異,畢竟有些新聞都提到補習班剽竊學校教師的前述題目,作為自己的測驗卷內容,但學生的答題結果,怎麼也會受到著作權法保護呢?

民國112年「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強制律師代理新修規定

立法院在民國112年1月12日三讀通過最新修正的「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其中有許多智慧財產民事事件,規定一定要委任律師為訴訟代理人辦理,在從事智慧財產案件訴訟時,要注意這個最新規定;不過,最新修法內容的施行日期,還有待司法院公告。

「輕井澤」可否作為商標主要識別主體?

甲於以「輕井澤鍋の物及圖」商標,指定使用於當時商標法施行細則第19條所定商品及服務分類表第43類之「餐廳;旅館;冷熱飲料店;茶藝館;火鍋店;咖啡廳;酒吧;飯店;點心吧;外燴;伙食包辦;快餐車;拉麵店;燒烤店;涮涮鍋店;冰淇淋店;民宿;桌子椅子桌布及玻璃器皿出租;會場出租;除用於劇院或電視攝影棚外之燈光設備出租;提供露營住宿設備」服務,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申請註冊。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審查後,認系爭申請商標有商標法第30條第1項第8款規定之情形,應不准註冊而核駁。

得恩堂眼鏡商標註冊風雲

說起「得恩堂眼鏡」可能大家都聽過,畢竟電視上常有廣告,搞不好廣告那句標語大家也都耳熟能詳。最近最高行政法院有個關於「得恩堂」的商標註冊案,但結果卻是判得恩堂敗訴,這是怎麼一回事呢?且聽我們細說從頭。

「蘇打綠」的商標權可以拋棄嗎?

「蘇打綠」樂團與前經紀人林暐哲的商標權訴訟,近日出現重大轉折,刑事部分,是由「蘇打綠」樂團獲得勝訴,雖經檢察官起訴,然一、二審都獲判無罪,認為專屬授權已經終止,不構成侵權。然民事部分請求返還「蘇打綠」商標權者,均是由林暐哲獲得勝訴,林暐哲近日卻發表聲明,表示要「放棄」商標的所有權,似乎宣告雙方間的一連串爭訟,即將落幕了嗎?

分享QR CODE連結會構成著作權侵害嗎?

網路紅人常會在自己部落格或社群頁面上分享很多生活趣事,諸如旅遊美食、登山健行、潛水衝浪等等,不一而足,甚至還有人會自彈自唱,將音樂、歌曲也放上去,熱門者會引來諸多好評。若有其他網友透過QR CODE的形式去分享這些部落格或社群頁面的內容時,會構成著作權的侵害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