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在乎人命!工程車滑撞太魯閣號 法律不應失能!

工程車滑撞太魯閣號事故與法律失能
台鐵太魯閣號與滑落邊坡的工程車發生碰撞,致生嚴重死傷事件,引起國際媒體關注。此事件突顯台灣交通,始終如一危險,除了交通硬體或設施等問題,更重要的是國民交通法意識的欠缺,工程車如此離譜從天而降,就是最好的證明。

老師讓學生坐「特殊座位」的法律責任

假若有惡意讓學生坐「特殊座位」之情形,而達到變相懲罰或造成學生被貼上不良標籤的狀況,造成學生心理健康受損害,學校可能要負賠償責任。依民法第195條規定,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也就是說,就算身體沒受物理上傷害,心理健康的傷害,也是可以請求賠償的。

寵物遭加害可否請求精神賠償?

一般在討論精神賠償,像是不法侵害他人致死者,被害人之父、母、子、女及配偶,可以請精神賠償。或是,當事人的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被侵害,也可以請求。一般所謂精神賠償,法律用語叫非財產上損害賠償,就是相對於財產上損害賠償,又叫作精神慰撫金。有一種情形,假如是自己寵物貓貓狗狗,被他人殺害或是車禍致死或是寄宿寵物旅館沒照顧好而死亡,有無可能請求精神賠償呢?

路燈基座絆倒之國賠問題

依據國家賠償法第3條第1項規定:「公有公共設施因設置或管理有欠缺,致人民生命、身體或財產受損害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例如:道路、橋樑、水溝、下水道、交通號誌等,如果有設置上的問題,或沒有盡責管理造成毀損危險之狀態,因而造成人民人命、身體或財產的損害,像馬路上有一個年久失修的大坑洞,導致機車經過跌倒受傷,就可能有國家賠償的問題。

侵害配偶權-通姦賠償價目表

你知道各行各業的《通姦賠償價目》是多少嗎?
外遇,最怕被抓猴。被逮到,會被告刑事通姦罪(刑法第239條),還有被告民事賠償(民法第195條)。
通姦被認為侵害配偶人格身分權利,讓配偶受到精神上損害(又稱「非財產上損害」),受害配偶可以請求精神賠償(又稱「精神慰撫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