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法修法草案新方向
經濟部為了加入日本為首的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CPTPP),決定推動著作權法修正,有鑑於過去幾年提出的草案修正幅度太大,造成權利人與使用人間的衝突而難以通過,本次僅就其中的32條進行修正。
經濟部為了加入日本為首的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CPTPP),決定推動著作權法修正,有鑑於過去幾年提出的草案修正幅度太大,造成權利人與使用人間的衝突而難以通過,本次僅就其中的32條進行修正。
著作權法所謂之攝影著作,乃指包括照片、幻燈片及其他以攝影之製作方法所創作之著作。網拍商品或產品型錄照片,若屬攝影著作就受著作權法保護。
新聞報導指出,潘女在某觀光老街開店販賣懷舊、文創產品,遭胡男提出刑事告訴。告訴理由謂被告將「台灣骨董雜貨珍藏圖鑑」書中「花王洗髮粉」、「黑松可樂」、「學生帽子」、「黑松汽水」、「公用電話」、「維他露」等照片,做成看板後布置在店內,用來招攬、吸引不特定消費者,乃提告違反著作權法擅自重製他人著作之罪。
生產MP3播放器的公司,為了增加消費者能使用公司產品,意欲教導消費者將CD轉檔成MP3格式,將有利產品銷售。但是,又會擔心有侵害著作權的問題。某公司就類似CD轉檔成MP3格式問題,詢問智慧財產局能否教導消費者將CD轉檔成MP3格式,用於該公司的MP3播放器;或附加轉檔程式於該公司的MP3播放器呢?
「著作權法」是一般人經常遇到的法律,卻又很容易被忽略。網路行銷發達的年代,偶爾上網截圖改編創作,或下載背景音樂使用,一不小心就會被告侵害著作權。
公開播送與公開傳輸是不同的概念,例如著作財產權之授權時,就有詳加區別之必要。
A、B主張受雇於C公司,因C公司當時欲投標D公司招標之木盒一批,乃由A、B以電腦繪圖方式共同創作原始設計圖,製成1500個木盒後交給D公司使用,後來C公司主張D公司自行拿了這個設計圖交由其他公司生產木盒,侵害A、B的著作權,提起侵害著作權的民刑事訴訟,請問這有道理嗎?
Swag平台實況主夢夢表示,付費訂閱的粉絲才能觀看的影片遭到側錄外流,將提告違反〈著作權法〉。但最高法院有見解.
知名出版社幼獅公司最近被報導涉及了一起著作權爭議,起因是該公司用了一張某攝影師拍攝的照片,做為教科書與附屬光碟的內容,依照著作權法規定,教科書使用本有特別的豁免規定,不會有刑事責任,為何檢察官在該案中,仍將幼獅公司起訴了呢?
知名樂團蘇打綠主唱青峰遭恩師與前經紀人林暐哲提告侵害著作權之爭議,雖然林暐哲日前已經向台北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但由於民事部分向法院聲請的假處分遭駁回,所以蘇打綠昨天(23日)的演唱會還是照樣舉行,然究竟何人才是蘇打綠歌曲的著作財產權人?青峰有無侵害侵權?還是讓歌迷們看得霧煞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