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提供證人資訊給警方會觸犯個資法嗎?

民眾到警局報案、做筆錄時,有時候警方會要求報案者提供「證人」的資料,以利警方聯繫他們。然而,若報案者手上確實有證人的個人資料,但因為種種原因,不方便提供證人資訊給警方,在這個注重個人隱私、稍有不注意就會觸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的時代,如果將這些證人資訊提供給警方,是否有觸犯個資法的疑慮呢?

【刑事】將垃圾堆紙箱上他人姓名電話貼文之個資法刑責

新聞報導指出,甲因不滿其公司所在之巷弄內遭他人亂丟垃圾等物,前往處理後,發現有網購紙箱,而紙箱上載有乙○○及丙○○之姓名與行動電話號碼等網購資訊,乃將前述包裹上收件人資料拍攝後,上傳至「民生社區大小事」臉書社團。乙、丙認為甲的貼文行為侵害其個資權利而提出刑事告訴,甲被法院判決3月有期徒刑,緩刑2年。

性騷擾應該賠償多少錢呢?

對人家性騷擾,可能會有什麼責任?基本上,民事、刑事、行政責任,都有可能構成。《性騷擾防治法》第9條第1項:「對他人為性騷擾者,負損害賠償責任。」、「前項情形,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也就是說,被人家性騷擾,可以請求精神賠償。

婚前徵信的法律問題

公車車廂上斗大的標題「婚前徵信」,不禁讓人有個疑問,是要徵信什麼東西呢?兩位準備要結婚的人,難道要透過第三人或徵信公司的調查,調查報告符合當事人的心裡期待,才能步入結婚禮堂嗎?從徵信廣告內容看來,還真是五花八門,當事人想知道的,只要付錢,都可能得到答案。不過,這麼做沒有問題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