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性招標之三家廠商投標比價議價問題

某政府機關標案雖然未達公告金額而採限制性招標,但欲投標廠商,卻在投標文件補充須知看到「第一次公開招標應有三家以上合格廠商投標始得開標或比價,否則為流標」等文字,認為應該要有三家以上廠商投標,否則無法開標,所以打算去找別家廠商參與陪標,這樣對嗎?

駕駛故意撞人後逃離,構成肇事逃逸罪嗎?

某駕駛為逃避警察攔檢,故意撞了執勤員警後跑掉,被檢察官起訴「傷害罪、妨害公務罪、肇事逃逸罪」,第一審法院判決被告成立妨害公務罪與傷害罪,但是逃逸部份判決無罪。不小心撞傷人跑掉構成肇事逃逸罪,為何故意撞傷人跑掉不構成肇事逃逸罪呢?那用車輛當殺人工具的撞擊行為或無過失車禍,是否都算是「肇事」呢?

政府採購法之不良廠商停權裁罰的消滅時效

廠商有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各款行為之情形(例如:借用他人名義投標、以虛偽不實之文件投標、得標後無正當理由而不訂約者………),機關依法刊登政府採購公報為不良廠商之處分,通說認為屬「行政罰」性質。不過,實務上可能會出現的問題,就是機關於開標後相當長一段時間後,才發現有偽造文件投標的行為,也才會作出停權處分,而將廠商登載為不良廠商,這時就要討論裁罰時效是否消滅了。

平台外送員適用勞基法嗎?

新聞報導指出,有多名foodpanda外送員近日向《蘋果新聞網》投訴,指foodpanda近日要求在今年2月以前加入的外送員簽署契約,契約內容強調和外送員是「承攬關係」,並要求外送員不能主張任何僱傭權利或是以「勞工」身份提出請求,違者要賠20萬元違約金。

臨海有水就能釣魚嗎?

釣魚,優雅地說是休閒垂釣,許多愛好自然、海洋的民眾在休閒時光,喜歡以此作為親近自然環境的一種休憩方式。但須提醒民眾,垂釣場域是有限制的,雖然有水就有魚,但不是只要有水就能釣魚!尤其在漁港、商港、國家公園等,都是受有相關規範,一旦在非公告區域進行垂釣,是會被開罰的喔。

轉貼、使用網路圖文,小心侵犯著作權

拉妃爾為一國小老師,近日因課程要教導小朋友認識台灣常見水鳥,認為課本上所列的圖片不夠清晰,無法引起學生興趣,故十分認真的在網路上搜尋相關圖片,並製作精美可愛的小冊子發給學生,學生們均愛不釋手,且拿著小冊子四處向其他班同學炫耀。然而,該小冊子上的某張水鳥照片,就這麼剛好是隔壁班同學爸爸拉索投稿得獎的照片,拉索十分不滿自己在關渡公園蹲了一整天千辛萬苦拍到的照片就這樣被擅用了,隨即對拉妃爾提告。拉妃爾不懂,只是用張照片不行嗎?

全勤獎金是否要納入計算資遣費的工資呢?

工資之認定涉及勞退準備金的計算,還有加班費的計算 還有資遣費的計算。所以說,對勞資雙方來講,工資的認定都是很重要的。勞基法就算對工資有所定義,實際上還是問題叢生。(工資:指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包括工資、薪金及按計時、計日、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之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之經常性給與均屬之。就是勞務對價性與經常給與性的給付。)全勤獎金是否屬於工資範圍呢?還是雇主的恩惠性給與呢?

分居久了就能離婚?你想多了!

依據民法第1052條第1項規定:夫妻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一、重婚。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三、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四、夫妻之一方對他方之直系親屬為虐待,或夫妻一方之直系親屬對他方為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五、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六、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七、有不治之惡疾。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十、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第2項: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

公寓變套房?「包租公」、「包租婆」要注意!

台灣租屋市場龐大,不少人買下老公寓隔成多間套房出租,穩穩當「包租公」、「包租婆」,這種公寓改裝成套房出租牟利之情形,實屬常見,但怎麼樣會合法、違法呢?

店家收負評可別動粗!

許多店家都會在Google地圖上顯示評價,希望有Google帳號的消費者於消費後給予自己五顆星好評,以吸引更多顧客捧場,也因為評價等級往往影響店家未來的生意,如果遇到給予低分的消費者,店家往往比吃霸王餐的顧客還要痛恨,近日就有個店家因為發現有個顧客給了低分評價,之後又上門,起了衝突,店家竟然將顧客鎖在店內不給走,雙方動起手來,最後鬧到地檢署,檢察官認為店家不讓顧客離開的行為構成強制罪,依法起訴,店家雖然抗議顧客也有弄傷自己,但檢察官認為這算正當防衛,並未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