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罵恐龍法官的人有看過鐵警遭刺案的判決嗎?

鐵路警察在台鐵列車上處理補票糾紛時,遭鄭男持刀刺死案,嘉義地方法院認定被告思覺失調症急性復發,精神狀態受影響,已達刑法第19條第1項因精神障礙而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的程度,判決不處以刑罰,但要施以監護五年。

殺人無罪?難道法官判錯了嗎?

前陣子,以隨機殺人為主題的電視劇「我們與惡的距離」中,曾探討新聞媒體的良知,例如媒體人時常在被害人家屬及加害人家屬間周旋,再以聳動的標題,成功擄獲觀眾的芳心,但這樣的行為,事實上只會加深社會間的對立,讓事實越來越混亂而已。另外,該部電視劇也透過演員的詮釋,試圖讓我們理解患上思覺失調症的人,會出現哪些反應,心裡有多少的掙扎。